票据和证券的区别

2024-05-04 05:24

1. 票据和证券的区别

1、性质不同: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2、特点不同:证券实质上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民事权利,证券的特点在于把民事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相结合,权利体现为证券。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
3、起源不同:我国票据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证券则不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则票据行为无效。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金额。
2、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相应事项。例如出票行为中的票据到期日。
3、任意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这类事项,则不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如果进行了记载,则依照记载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例如出票和背书行为中的禁止转让事项。
4、记载不发生票据法效力的事项。记载此类事项并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但是可以产生民法上的效力。例如背书时记载的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票据

票据和证券的区别

2. 票据的证券特征是什么

   
     问:票据的证券特征。 
     校解析答案: 票据作为证券的一种,与其它的证券有很大的区别,票据自身一共有十个特征(多选题)
    (1)票据为设权证券票据的权利义务产生于票据作成之后,如果说票据没有作成之前,票据的权利义务是不会产生的,这种证券叫设权证券。
    另一种证权证券(如股票),是证明权利存在的有价证券。
   
    作为股票来讲,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股份的一张凭证。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公司才向股东签发股票。可是,我们说,股东在拿上股票之前,股东不是依据股票来行使权利和义务。比如在创立大会上,是发起人、认股人参加创立大会,选举董事、监事等,同时还作出其他一些决议。因此在创立大会召开的时候,其实认股人就已经开始行使了自己的权利,但这时,他们不是根据股票来行使的,而是根据股份的大小,一股一个表决权。所以在股份公司成立以后,向股东签发的股票,只是证明股东权利存在的凭证,因此股票是一种证权证券。
    而票据为设权证券,就是创设权利的。在出票人没有签发这张票据之前,票据是不存在的,票据的权利义务也不存在,但是当票据作成之后,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以后,这时出票行为完成,如果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都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是有效的票据,票据的权利义务才开始产生。没有票据,就没有票据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票据的作成创设了票据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票据是设权证券。
    (2)票据为债权证券在票据法中,谁持有票据谁就是票据的债权人。持票人都是票据的权利人。
    (3)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票据权利的发生,票据权利的行使,都必须以票据的存在为前提。教材第14页,票据上权利的发生和行使,必须持有票据,票据丧失,则不能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因此,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
    (4)票据为指示证券证券上不仅记明权利人名称,而且允许权利人再指定新的人为权利人的,为指示证券。票据可以背书转让,只要出票人不明确禁止转让,经背书方式受让的被背书人(即背书人指定之人)即为票据权利人,因此,票据为指示证券。
    (5)票据为流通证券按照证券能否在社会上以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的流通为标准,证券可分为流通证券和非流通证券。能在社会上依公共性规则进行公开流通的证券,为流通证券,如上市的投票、债券等;不能依公共性规则在社会上公开流通的证券,为非流通证券。
    (6)票据为货币证券签发这张票据的目的是为了让他人获得这张票据上所记载的金额。而票据金额都是一种货币,也是一种金钱支付。因此,票据为货币证券或金钱证券。
    (7)票据为文义证券按照证券权利与证券上所记载的文字意义的关系进行分类,证券可以分为文义证券和非文义证券。作为设权证券,票据所创设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是完全依票据上所记载的文字意义予以确定的。
    (8)票据为要式证券要求依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来记载。
    (9)票据为无因证券(在后面具体讲解)
    票据权利以及产生这个票据权利的原因之间,应该是相互分离的。
    (10)票据为个别发行证券票据在发行的时候,是由特定的人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集中方式和同一条件所发行的证券,为公共发行证券。由不特定的人向不特定的个别人以分别的方式和不同一的条件所发行的证券,为个别发行证券。票据是由不特定的出票人向不特定的收款人所发行的,其所记载的金额和到期日也各不相同,因此,票据为个别发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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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票据和债券的区别

票据指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债券是由国家机关、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为了筹集资金向投资人出具的,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区别:
1、票据一般可以自由转让,债券的转让则需要一定的条件。
2、债券的发行需要一定的条件,票据不需要。
3商业票据有带息和不带息之分;债券一般带息,在还本时一般要支付利息。

票据和债券的区别

4. 票据和债券的区别和联系?

1、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2、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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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本票与其他票据的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
(1)本票是自付(约定本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付(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支票是委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中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地区;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中国汇票必须承兑,因此承兑到期,持票人方能兑付。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时、其开户银行应将商业承兑汇票退给收款人或被背书人,由其自行处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付款,但承兑到期日已过,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如何处理,《银行结算办法》没有规定,各商业银行都自行作了一些补充规定。如中国工商银行规定超过承兑期日1个月持票人没有要求兑付的,承兑失效。支票付款期为10天。
与汇票支票相同,本票本意是代表典型之信用证券,其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它在现代商业中承担的信用担保功能。而中国《票据法》中对于本票的规定与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其特殊之处在于:
(1)中国《票据法》第73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并且在票据法未修订前,签发本票的出票人必须是经过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尽管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票据法对此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本票业务的准入制,但是本票的出票人仍限定为银行。可见,中国没有商业本票,一般的企业单位不能签发本票。
(2)中国《票据法》第73条规定: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并承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第78条又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第79条规定: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月。第80条又规定: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因此,中国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的本票,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但与支票相比,法律对本票提示期间所作的限制比支票要小得多。
(3)中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否则本票无效。据此规定,中国不存在无记名本票和指示本票,只有记名本票。
(4)《支付结算办法》第98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由此可知,中国票据只能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使用。
(5)中国《票据法》第74条还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从规定的“必须、保证”等字眼中,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不保护没有合法交易关系而签发本票的效力。可见,中国在立法条文中体现出“票据使用过程的安全”的立法精神。

本票与其他票据的区别是什么

6. 票据是什么意思概念 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国库券、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狭义上的票据则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劵。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票据即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支票及本票(银行本票)的统称。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功能
 
 1.支付功能。
 
 2.汇兑功能。指一国货币所具有的购买外国货币的能力。
 
 3.信用功能。即票据当事人可以凭借自己的信誉,将未来才能获得的金钱作为现在的金钱来使用。
 
 4.结算功能。即债务抵消功能。
 
 5.融资功能。即融通资金或调度资金。票据的融资功能是通过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实现的。
 
 6流通作用。指票据的转让无需通知其债务人,只要票据要式具备就可交付或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特征
 
 票据具有其独特的法律属性: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7. 票据和证券的差别(具体一些,谢谢啊)

票据和证券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
票据: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证券: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
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2、基本特征不同
票据: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证券:
(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2)、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风险性,表现为由于证券市场的变化或发行人的原因,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入,甚至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相联系的。在实际的市场中,任何证券投资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完全回避风险的投资是不存在的。
3、作用不同
票据: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流通作用。
证券:它是联系资金供应者与资金需求者的桥梁证券市场所提供的经常性和统一性的市场,使证券发行者、证券购买者、证券转让者和中介机构得以在这个市场上联系起来,使证券的发行与流通便利地进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票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证券

票据和证券的差别(具体一些,谢谢啊)

8. 票据是证券的一种吗

1、票据是证券的一种。
   
 2、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而且表示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谁拥有了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3、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4、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不能有赖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某些情况的出现或者某一行为的作出作为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