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公式

2024-05-10 22:39

1. 最低工资标准怎么计算公式

法律分析:最低工资标准(元)=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用支出×每一个就业者的平均赡养人口系数+调整数。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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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你好!
“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是指你拿到的钱加上你缴纳的个人社保的钱,总和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你的地区属于二类地区!
最低工资是980元每月,就是说单位发给你的工资在没有扣除你自己应该承担和缴纳的社保前,最低不能低于980元,所以只要单位发给你超过980元的工资,都属于符合条件的!也就是说,你如果只拿980元,还要缴纳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保~!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4. 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

劳动部发布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的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北京市最低工资规定》第4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为企业工作,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必须补足。这条规定中的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经济组织。最低工资标准按小时、月确定。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形式的,必须进行合理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17条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第20条规定: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最低工资率。
一、病假工资发产标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我们可以将医疗期工资区分来看:
首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具有有关病假工资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的,可以从其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特点、承受能力以及管理习惯来确定员工医疗期间工资待遇的水平。
其次,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309号)的规定,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可见,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条件,一是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二是履行了劳动义务。如果患病员工无法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企业就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即低于最低工资。第三,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此,对于因患病而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劳动义务的员工,可以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

5. 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算?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工资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是什么的组成部分
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所得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与工资的其他部分相比相对稳定。基本工资是劳动法规定的地方最低保障工资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方式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如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可以按小时、日、周或月为单位结算。
三、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的多少
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能够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给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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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1、《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4、根据第三点,这里的最低工资应该是扣除了五险一金后,员工的到手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最低工资一般都不涉及到个税问题,这个就不具体阐释了。
注意事项:正常劳动是前提
5、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6、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这里也有明确说明,年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等,都视为正常劳动,带薪100%.
一、底薪里面是否可以包含加班费
底薪里面不可以包含加班费,加班费属于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是不包含在最低工资里面的。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早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7. 最低工资标准怎么算?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其他。
一、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二、厦门最低工资是多少
4月1日起,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厦门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至2030元,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平均值为1865元。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综合参考就业状况、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组成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劳动者在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北京市工资最低标准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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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方法

1、公式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M=f(C、S、A、U、E、a)M最低工资标准;C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用;S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A职工平均工资;U失业率;E经济发展水平;a调整因素。
2、比重法目前中国各地区在确定最低工资方案时使用最多的方法。最低工资标准=低收入户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a其中:调整因素a主要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3、恩格尔系数法,最低工资标准=满足营养标准的食品支出额已定的恩格尔系数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
a4、必需品法又称为实际计算法或菜篮子法。此方法利用劳动者家庭调查资料,求出满足居民最低生活所需个人消费品的主要项目和消费量,然后乘以该地区相应的市场价格,最后将此费用加上一定的教育训练等费用,得出最低工资总额。其计算公式为:最低工资标准=人均购买生活必需品支出额人均赡养系数
5、国际收入比例法,此种方法是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计算贫困线的方法,后来人们用来计算最低工资。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平均收入的4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亦即最低生活保障线。据此通过统计得出某地区的职工的平均收入,然后相应地乘以40%-60%之间的系数,从而确定为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
6、超必需品剔除法,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平均消费支出-平均超必需品消费支出)职工平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
a7、生活状况分析法,最低工资标准=贫困户人均收入(贫困门槛)人均赡养系数调整因素
a8、累加法,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职工工资次数分布列的累积概率的25%确定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抽样调查,得知广州市2002年职工月工资的上四分位数工资为900元,则最低工资标准可确定为900元。
9、分类综合计算法,所谓的分类综合法是国内研究者提出的确定贫困线的方法,确定最低工资时对此方法的借鉴,形成了确定最低工资的分类综合计算法。此方法将国际上比较常见的确定最低工资的5种方法,即必需品法、恩格尔系数法、平均数法、累加法和生活状况分析法加以综合应用,从而确定最低工资。作为一名劳动者,工资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任何发现自己的薪资低于当地的最低薪资的,都可以起诉单位。一般来说,每个地方的最低薪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加以确定的。比重法、分类综合计算法等都是确定最低薪资可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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