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怎么算?

2024-05-19 12:47

1.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怎么算?

法律分析: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2、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法律依据:《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一、正常经费预算的编制:(一)人员经费;指用于单位职工个人方面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离退休人员费用、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人民助学金等。人员经费预算要根据上级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编内实有人数、国家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目”分“节”进行编制。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怎么算?

2.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一、售后公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根据沪公积金发(1995)字第25号、沪房地改(1995)415号等文件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形成三项基金:维修基金、电梯水泵基金、街坊养护基金,通常被称为“三项基金”。
在“三项基金”中,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售房人按房款比例支付,电梯水泵基金和街坊养护基金都由售房人在房款收入中支付。
缴纳标准:首期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和出售人分别交付而组成。(1)根据市政府发布的1994、1995、1996、1998、1999公有住房出售方案规定:计算公式=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比例为多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6%;高层:购房人付1.5%,出售人付12%。(2)2001年方案规定:购房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8元(多、高层相同);出售人: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71.88元,高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3.76元。
二、新建商品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对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账户的建立、以及缴纳时限的规定一般是按如下标准执行的:
1、首期维修基金的缴纳:新建商品住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首期维修基金: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维修基金专户的开立: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 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维修基金怎么交

4.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房屋维修基金是每个购买商品房住房的业主都需要缴纳的,该费用主要是用于该住宅建筑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方面的维修、养护使用,分为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两部分。业主在房屋交房使用前,就需要交纳好房屋维修基金,那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1、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由地产开发商代收;2、开发商将收到的房屋维修基金,会在30日内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再转交给房产管理中心。
二、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多少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是按照也房产面积和购房金额来计算的,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为房改成本价的2%,其多层住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少于售房款20%,高层住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低于售房款的30%。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因为房屋维修基金仅能用于房屋大中修、改造等工程上的特殊性,所以其房屋在出现梁、柱、承重墙、屋顶等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出现损坏时才能启动使用,还有就是墙面、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公共部分或设施设备等有问题,也是可以使用的。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的介绍,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由地产开发商代收后,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再转交给房产管理中心。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方面的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资讯。

5. 房屋维修基金滞纳金怎么算

没有,按照规定如果不缴纳维修资金房管局将不会受理该户办理产权,无法办理产权证。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一、小区想启动维修资金但有没交的业主怎么办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维修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业主分摊,一旦需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可直接从其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则需自己承担本次维修的分摊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业主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不按规定承担本次维修分摊费用的,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追缴。
二、物业动用大修基金业主不签字物业可以用吗
不可以的,除非业主本人委托某人签字才可以!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房屋维修基金滞纳金怎么算

6.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交

1、交纳人如实填写维修基金分户卡,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分户卡和相关材料,并核定维修基金数额;2、交纳人核对打印输出的分户卡并签字确认;3、交纳人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和第四联。4、交纳人持收据第四联(交易部门或权属部门)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房屋维修基金计算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房屋维修基金使用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维修基金的启用必须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所谓的“双2/3原则”,然后报房管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即可支取使用。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问题可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1、电梯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经电梯质监部门或检测机构检测明确要求紧急维修或更换零部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或经公安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整改通知书,确需紧急维修或整改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现场确认证明的;2、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3、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并书面证明属实的;4、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5、出现其它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经当地村(居)民委员会派人会同部分受益业主现场确认书面证明属实的。

7. 如皋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要交哪些税

很多购房者不了解整个购房的流程,本以为缴纳了购房的一些水费,办理完贷款后就可以安心的等待接房的通知了,等到拿到房子的时候却被通知需要交纳一笔住房维修基金,很多人都不明白,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是什么,是必须要交的吗,本文就如皋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要交哪些税为您做一详细的解答。   
   很多 购房 者不了解整个购房的流程,本以为缴纳了购房的一些水费,办理完贷款后就可以安心的等待接房的通 知了 ,等到拿到房子的时候却被通知需要交纳一笔 住房维修基金 ,很多人都不明白,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是什么,是必须要交的吗,本文就如皋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要交哪些税为您做一详细的解答。
    如皋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 
   修基金又称“ 公共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是指 住宅 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 业主委员会 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 房屋产权 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所以就算是拆迁后分的房子也是需要交纳 房屋维修基金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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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 契税 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 唯一住房 减免;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5.6%卖方缴纳, 普通住房 满2年可减免。
   综上所述,不论您是何种类型的 房产 ,都必须缴纳住房维修基金,住房维修基金维护了您的生活环境,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购 买房 产及时足额上税,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如皋安置房要交维修基金吗?要交哪些税

8. 江苏省住宅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要交

您好!
 《江苏省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条 (商品住房首次缴存主体、标准)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首次缴存标准:
  (一)非单一产权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建设单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区内的非住房和与住房结构相连的非住房,由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标准缴存;
  (二)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房,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标准缴存;
  (三)与住房结构相连的汽车车库中,通过合法转让方式取得的属于业主专用的车位,由业主按照每车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标准缴存;属于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不单独计算缴存;
  (四)设电梯的房屋,另由建设单位按照业主拥有房屋专有面积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标准,一次性缴存属业主所有的维修资金。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具体缴存标准,由房屋所在地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房屋层数、结构、电梯设备等情况确定。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应该什么时候交:
  第九条 (首次缴存时限)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

  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特供参考!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