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2024-05-19 07:04

1. 招标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本单位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招标采购交易市场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购。身份证复印件应当清晰,不得使用传真件代替。

(二)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有单位在法人所在地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和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否则在资格审查时不予通过。

(三)招标文件购买人必须仔细核对所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完整。

二、提交投标文件的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应仔细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中的相关章节,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提交”中的要求分别包装,确保章印齐全,密封完好。多标段投标时,更要细致检查,防止错装或混装。

招标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2. 招标投标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如下,怎么解决?

1、按照招标投标法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哪家中标都正常的;
2、所有有些招标我设置一些标准、投标报价不能低于这些标准、不能低于成本价;
3、高价格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低价肯定以次充好!这都正常的,一份价格一分货;
4、商务标是指报价部分、技术标一般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企业的资质和获奖情况等;
5、废标情况招标投标说的非常清楚你参照就行了,打分一般分为商务标部分和技术标部分;
6、这个要看最低价中标,还是合理价中标了!这个网上都可以查到的,你自己去查查;
7、一般商务报价占70%-90%,技术标占10%-30%!

3. 在我们的招标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们的招标活动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4. 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有哪些

2018.02.18

5. 招标的问题

“主要材料级设备品牌报价”主要是指:
投标文件中组成投标总报价的几个核心材料及环节的报 价,如果是工程标的话,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差不多,只不过工程量清单有时要详细很多!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送投标文件”主要指:
招标文件中对于投标文件递送有严格的要求,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密封格式,递交时间!
二者有其一没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即做废标处理!
其实如果经常投标的话,做好这两项并不难
每份标书都按要求加盖公章及密封,递交时间在投标截止前就行!

招标的问题

6. 招标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

招投标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问题也有很多,招投标工作总的来说就是开标,评标,定标这三个环节.
首先开标之前可能出现的问题一般就是一些人为因素的,比如甲方意向,投标人围标等.但这些问题不好发现,就是知道了一般也很难抓住证据,而且不好处理.其次开标之前一定要把招标文件做好了,因为这是整个招投标工作的依据和准则.在开标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问题,所以招标文件一定要尽可能详细,不要有歧义的语句和阐述.这样会对评标产生很大影响,投标单位可能会抓住这些空子不放,这样这个招标工作就可以说是失败了.评标过程中记住一定要以招标文件为依据,一般在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就是没有依据招标文件执行或者招标文件对某些细小的环节阐述的有歧义.否则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在定标过程中也是看好招标文件要求,比如出现多标段的情况,每个标段的中标人如何产生,一个投标人能否同时中几个标段,不能同时中的时候分数如何计算等都要在招标文件中作出明确的阐述.再有就是在被投诉的时候要注意看投诉人的投诉事由还有时间,证据等时候符合投诉受理的法律规定.其后就是签署合同时的问题了,这就看甲方和中标单位如何谈了,只要最后在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基本上就这些.

7. 招投标问题

首先,再开标现场,也就是唱标的过程中,没有当场宣布废标,我可以理解成招标文件并没有明确说明工期,服务期限是当场非标条件。
再来,评标过程中,有很多评审专家的主管因素在里面,要看现场情况了。你并不能够知道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事情,这才是造成你现在担心的问题。
因为不知道你的招标文件上是这么写的。你要回去查一下,你拿到的招标文件。然后翻开,找到非标条款和必要条件。一条一条的差。要仔细的找哦~看看你的服务期限不满足,是不是非标条件。一般这个部分回在招标文件里些的很清楚,所有可以造成废标的条件,都会单独列出来的。
如果没有,那么恭喜你,一般是不会废标。但是还是要看专家评审的是不是严格。如果专家认为这个是必要条件的,那么你也就没有办法了。
在查找完毕,确定不是非标条款。然后翻到评标办法部分。然后再一条一条的细看。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如果不是非标条件,应该在评标部分有说明各个部分所占的分值比例。然后看看要扣多少分。放心吧,一般不会因为服务期限就废标的。顶多中标的难度加大一点点。嘿嘿~~~~没有那么严重的。如果专家认为你们这个有疑问,或者还是很看好你们,是可以给你们机会发澄清补救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招投标问题

8. 招投标问题

“评标过程中,业主突废弃了此次招标”:废弃此次招标是指专家评审“所有单位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单位都废标”;还是虽然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是业主单方面决定所有单位废标。
        如果是专家评审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那么业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是投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是业主因为招标文件之外的因素决定所有单位废标,投标中止,那么可以要求业主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业主收了的退还,其他企业自身因投标而产生的费用,不予赔偿),不会承担赔偿责任。
        给你解释下招投标各过程的法律性质:
        根据《合同法》:
        发出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意思表示),就像国际贸易中的询盘,日常中:你买菜的时候问卖菜的萝卜多少钱一斤;
        递交投标文件:属于要约(希望和人订立合同意思表示,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国际贸易中的发盘,日常中:卖菜的说的2块钱一斤;
       发出中标通知书:属于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日常中:你跟卖菜的说“可以,给我来一百斤”(日常中是口头说就行,但是贸易中要以文书、电子文件等形式,留有相关证据)。
       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也就是只有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时候合同才成立,合同成立了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你遇到的情况是业主招标,你们投标,业主废弃/停止招标,未发出通知书,你想找业主要赔偿。就像买菜的时候,你问多少钱(业主招标),他说了个价钱(你方投标),你觉得不合适不买然后就走了(业主废弃招标),这时卖菜的(投标人)就找你(招标人)要赔偿,你觉得你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