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的确定

2024-05-07 04:18

1. 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的确定

你 可能没看清,解题过程 未出现 8.8万元,就是因为 8.8万元 可以抵扣,未计入 材料成本。
全年A材料 总件数 =年初结余 +本年购入 =200+250= 450件
全年发出A材料 总件数  =150+200+30 =380件
那么年底结余 = 450-380 =70件
因为 年初的200件> 年底结余的 70件
说明 年初的200件 当年全部发出。
年底结余的 70件 单位成本 应根据 6月1日购入的 单位成本 计算。
6月1日 购入的 A材料 总成本 = 材料成本 +运输费(不含税)+保险费 = 2375+80+0.23

=2455.23万元
那么单位成本 = 2455.23/ 250 =9.821万元/件
所以, 年底结余的 70件材料的成本 = 数量*单位成本 = 70*9.821 =687.4万元
答案是 C

先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的确定

2. 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在物

【答案】错
【答案解析】
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在物价持续上涨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利润偏高。

3.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先进先出法是存货的计价方法之一。它是根据先购入的商品先领用或发出的假定计价的。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期末存货额,比较接近市价。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例如: 假设库存为零,1日购入A产品100个 单价2元;3日购入A产品50个 单价3元; 5日销售发出A产品50个,则发出单价为2元,成本为100元。 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入库的材料先耗用,期末库存材料就是最近入库的材料,因此发出材料按先入库的材料的单位成本计算。【摘要】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先进先出法是存货的计价方法之一。它是根据先购入的商品先领用或发出的假定计价的。用先进先出法计算的期末存货额,比较接近市价。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的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例如: 假设库存为零,1日购入A产品100个 单价2元;3日购入A产品50个 单价3元; 5日销售发出A产品50个,则发出单价为2元,成本为100元。 先进先出法假设先入库的材料先耗用,期末库存材料就是最近入库的材料,因此发出材料按先入库的材料的单位成本计算。【回答】
以下为拓展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鲜花]先进先出法的运用 先进先出法是指根据先购进的存货先发出的成本流转假设对存货的发出和结存进行计价的方法。以先进先出法计价的库存的商品存货则是最后购进的商品存货。市场 经济环境下,各种商品的价格总是有所波动的,在物价上涨过快的前提下,由于物价快速上涨,先购进的存货其成本相对较低,而后购进的存货成本就偏高。这样发 出存货的价值就低于市场价值,产品销售成本偏低,而期末存货成本偏高。但因商品的售价是按近期市价计算,因而收人较多,销售收人和销售成本不符合配比原则,以此计算出来的利润就偏高,形成虚增利润,实质为“存货利润”。 因为虚增了利润,就会加重企业所得税负担,以及向投资人分红增加,从而导致企业现金流出量增加。但是从筹资角度来看,较多的利润、较高的存货价值、较高的流动比率意味着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这对博取社会公众对企业的信任,增强投资人的投资信心,而且利润的大小往往是评价一个企业负责人政绩的重要标尺。不少企业按利润水平的高低来评价企业管理人员的业绩,并根据评价结果来奖励管理人员。此时,管理人员往往乐于采用先进先出法,因为,这样做会高估任职期间的利润水平,从而多得眼前利益。 运用先进先出法的注意事项 先进先出法,期末材料按照最接近的单位成本计算,比较接近目前的市场价格,因此资产负债表可以较为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但是由于本期发出材料成本是按照较早购入材料的成本进行计算的,所以计入产品成本的直接材料费用因此可能被低估,等到这些产品销售出去就会使利润表的反映不够真实。 先进先出法的适用性 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的商品。因为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存货余额按最后的进价计算,使期末存货的价格接近于当 时的价格,真实的反映了企业期末资产状况;期末存货的帐面价格反映的是最后购进的较低的价格,对于市场价格处于下降趋势的产品,符合谨慎原则的要求,能抵御物价下降的影响,减少企业经营的风险,消除了潜亏隐患,从而避免了由于存货资金不实而虚增企业帐面资产。这时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库存物资保持一定余 额的条件下,帐面的存货计价永远是最初购进的高价,这就造成了存货成本的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不一致。 先进先出法的优缺点 其优点是使企业不能随意挑选存货计价以调整 当期利润,缺点是工作量比较繁琐,[开心]【回答】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

4.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摘要】
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存货的成本是不是必须倒挤才能确定?采用倒挤的【提问】
采用到挤得原因可能是什么?【提问】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这一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回答】
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先计算出本月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然后再计算本月发出存货成本及月末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①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存货数量]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③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3.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法,是在月初存货的基础上,每入库一批存货都要根据新的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计算公式:①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结存存货成本+新入库存货成本]÷[原结存存货数量+新入库存货数量]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③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价【回答】
倒挤的意思是倒挤成本法,又叫实地盘存制,是期末通过实物盘点,确定存货的结余数量,并据以计算期末存货成本和本期存货发出(销售或耗用)成本的一种方法。实地盘存制的特点:1、优点:核算工作比较简单,工作量较小。2、缺点:手续不够严密,不能通过账簿随时反映和监督各项财产物资的收、发、结存情况,反映的数字不精确,仓库管理中尚有多发少发、物资毁损、盗窃、丢失等情况。【回答】

5.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吗??为什么

  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
  二、原因如下:
  首先,在存货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来的存货价格往往高于先进来的存货,如果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计价过高,在存货销价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的销售成本越高而利润就越低,从而导致所得税的下降。反之,在存货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越低而利润越高,从而使所得税上升。不论存货物价上涨或下跌,企业无论用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都有操纵利润空间的可能。
  其次,采取后进先出法核算,结存的存货不是当期实际的真实价值,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期末资产,严重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债务观。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要求会计准则也随之得和国际会计准则去接轨,为了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将后进先出法取消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章第14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吗??为什么

6. 存货成本计量为什么要禁止后进先出法~~~

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而原先允许使用的后进先出法在新准则实施后则被禁止使用了。准则的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新京报》的一篇文章分析说,取消后进先出法,主要是为了去除企业粉饰报表的伎俩,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
诚然,如果企业可以任意选择并随时变更它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可以通过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交替使用达到粉饰报表、操纵利润的目的的。但是,原来的会计准则和现在的会计准则对企业任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对于上市公司,在有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情况下,利用交替使用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手段调节利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们也没听说过有企业利用此种方法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因此,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既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的原因,也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所能达到的结果。
那么,取消后进先出法是不是因为后进先出法具有计算烦琐的缺点,专家们善解人意,为了减轻会计人员的负担,把后进先出法取消了呢?当然也不是,因为先进先出法同样具有计算烦琐的缺点,新准则依然推荐使用,新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定有它更深层次的原因。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我认为,正是由于后进先出法与准则的这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严重背离,才被排除到允许被使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之外。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这一要求,具体到存货发出这一事项,就是要求存货的成本流转应当与存货的实物流转相一致。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也应当一致。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品种繁多,成本多变,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是难以做到的,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都能比较好地体现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个别计价法无需多论,它能完全保证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由于同一种存货,尽管价格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需要,在存货减少时,毋需辨别是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因此加权平均法也基本上满足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的要求。至于先进先出法,大多企业的实物发出顺序都是先进先出,成本流转按照先进先出法来计量,也是符合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要求的。&

7.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吗??为什么

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
二、原因如下:
首先,在存货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来的存货价格往往高于先进来的存货,如果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计价过高,在存货销价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的销售成本越高而利润就越低,从而导致所得税的下降。反之,在存货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越低而利润越高,从而使所得税上升。不论存货物价上涨或下跌,企业无论用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都有操纵利润空间的可能。
其次,采取后进先出法核算,结存的存货不是当期实际的真实价值,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期末资产,严重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债务观。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要求会计准则也随之得和国际会计准则去接轨,为了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将后进先出法取消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章第14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吗??为什么

8.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可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吗?

  一、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领用或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不能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
  二、原因如下:
  首先,在存货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后进来的存货价格往往高于先进来的存货,如果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计价过高,在存货销价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的销售成本越高而利润就越低,从而导致所得税的下降。反之,在存货物价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发出存货的成本,必须会使发出存货的成本越低而利润越高,从而使所得税上升。不论存货物价上涨或下跌,企业无论用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都有操纵利润空间的可能。
  其次,采取后进先出法核算,结存的存货不是当期实际的真实价值,不能真实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期末资产,严重不符合资产负债表的债务观。同时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化,要求会计准则也随之得和国际会计准则去接轨,为了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将后进先出法取消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3章第14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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