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

2024-05-14 21:33

1.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区别:

1、标底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开标前必须保密,是评标参考的;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的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公开发售,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

2、“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标底”是隐蔽的。

3、招标控制价是08清单规范中出现的一个新术语,它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标底也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

招标控制价准确的说是最高限价又叫拦标价,招标控制价一般是指上限,也就是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否则就会超出招标人支付能力,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招标控制价是依据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标底是招标人按预算定额编制的认为最合理的价格,标底是建设单位心理期望的价格,标底是评标的参考。根据招投标法及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两者可能存在于同一项目中,不过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编制标底,是否编制标底,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

2.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定额编制依据下,标底、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局限性分析-工保网


在正式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项目工程进行各类造价预计,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些预算价种类较多,包括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等,实务中经常会令人混淆,为招标管理带来困扰。同时,各类预算价的计价依据主要依赖定额文件,后者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产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与滞后性。

因此,这里首先区别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概念内涵,进而分析定额制度下各类预算价受到的局限影响。



1、标底

标底,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为招标项目编制的合理基本价格;是我国早期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底价,代表着业主对于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对于报价评价有着重要影响。早期招投标管理活动中,“标底”往往作为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核心关键因素出现:与标底越接近的投标报价得分越高,与标底偏离越远的投标报价得分越低;偏离超过标底一定幅度的报价作废标处理,失去竞争的资格。

基于“标底”对于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重要影响,标底有着较高的保密性要求。但实务中,标底制度却引发大量的“寻租腐败”与“暗箱操作”问题:投标者送标前千方百计探听标底,对业主、标底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甚至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贿赂收买;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压低或抬高标价,市场竞争靠“关系”而非实力,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

事实上,标底是少数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特有的造价管理概念。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中,虽然业主也会委托招标代理人或专业的造价管理公司进行造价预估,但估算结果仅作为建设投资额度和投标报价高低的参考,并不会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与评标的标准。

为了淡化标底对报价评价的影响,我国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实践中“无标底招标”也快速取代“有标底招标”的主要招投标管理制度方式。



2、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

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即业主对招标项目不编制标底或者即使编制标底也不以其作为评标标准,只是作为一种价格参考,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而后确定中标人。

在以标底为基础的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系统中,“标底”是报价与评标的重要因素,控制着招标价格的合理性。进入无标底招标阶段,招标人同样需要一个价格指标,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从而高效使用建设资金,这个价格指标即是“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由此可见,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实质上是相同的,仅仅在指向上因招标人与投标人而有所不同。之于招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即为招标控制价;之于投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则为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VS标底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作为无标底招标与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的两种预算价,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较大不同。

1
保密与公开。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由于标底对于评标结果有着直接影响,标底在开标前是非公开的,因此导致大量寻租腐败现象发生,招标人也存在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现象;无标底招标制度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且需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更加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开与公平。
2
对评标的影响。以标底为核心的评标体系中,标底价格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的最终评标结果。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既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仅仅作为一项价格指标,发挥控制合理投资的作用。
3
价格控制。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决定了投标人的报价上限,一旦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废标。有标底招标中,标底是招标人对于建设项目投资的心里预期价格,投标人的报价距离标底越近则越容易中标。因此,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与标底价最接近的报价投标人仍然可以中标,不会出现废标现象。



3、标底、招标控制价,定额编制下的局限性

从有标底招标到无标底招标,从标底价到招标控制价,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经历着较大的发展变革。但从根源上来看,这种变革并未动摇国内长期实行的定额计价管理制度根本: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其编制依据都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定额管理制度。“预算价”脱离“市场价”,不利于项目投资的合理控制,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竞争。

定额制度的局限性

定额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加强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制定的一项管理控制制度;是根据一定时期、范围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的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材料消耗的一种法定标准。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即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或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资金等消耗的数量标准。

从经济体制发展来看,定额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控制制度,在当下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滞后性。定额本身反映的是过去一段时间与范围内的平均生产力水平,用以指导当下或未来一段时间的工程消耗计量计价,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都显然是脱离市场实际的。

尤其,定额本身的编制多通过各地造价站、定额站等机构,其主要原理即是对过去工程案例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进而编制定额文件。这种定额编制方式耗时较长,更新频率较慢,两版定额文件的时间间隔往往长达十几年。以这样的定额标准去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显然是滞后于市场和行业发展现状的。

定额制度下的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其主要作用即是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其自身编制方法、依据将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价格控制工作的科学合理。以定额为编制依据的招标控制价,其自身带有定额制度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无法以建筑市场各项要素的实际平均水平,合理控制项目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与投标报价竞争。

1
招标控制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即意味着招标方的建设投资资金未得到合理利用,承包商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因此易诱发围标、串标现象;
2
招标控制价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即代表着招标方建设投资资金的设置不合理,承包商将无法获得市场利润甚至产生亏损,出现无人投标的流标现象。

此外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招标控制价脱离市场实际生产水平,一些优质建企难以通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反而在低价中标的竞争态势下被一些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劣质建企淘汰,这显然是有失市场公平与合理的。长此以往,建企为顺利中标不断压缩成本、低于成本价报价,经营重心从提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转为前期低价中标,后期通过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盈利,显然不利于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此后各地相继响应中央政策意见,逐步取消定额计价。这一改革举措引起了行业内的热议,不少舆论宣传直呼“大变天”。

事实上,综合考量上述定额管理制度、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局限性,这场看似骤然的造价改革也似乎有迹可循。依据定额编制的现有工程计价体系,未来势必将被市场询价、企业报价的市场化计价体系逐步取代,从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有效激活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3.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是什么?

招标控制价与标底的区别:

1、标底是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开标前必须保密,是评标参考的;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的最高限价,随招标文件公开发售,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

2、“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标底”是隐蔽的。

3、招标控制价是08清单规范中出现的一个新术语,它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标底也是工程造价在招投标阶段的表现形式之一。

招标控制价准确的说是最高限价又叫拦标价,招标控制价一般是指上限,也就是投标人报价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否则就会超出招标人支付能力,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该投标就会被拒绝(为废标)。招标控制价是依据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标底是招标人按预算定额编制的认为最合理的价格,标底是建设单位心理期望的价格,标底是评标的参考。根据招投标法及08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两者可能存在于同一项目中,不过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编制标底,是否编制标底,由招标人自主决定。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是什么?

4. 招标控制价是什么意思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人在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的限额范围内,设置的招标控制价,一般应包括总价及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用以控制工程将设项目的合同价格。招标控制价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 合同价和招标控制价是怎么确定的

法律分析:招标控制价在投标前确定。招标控制价的作用决定了招标控制价不同于标底,无须保密。为体现招标的公平、公正,防止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不得对所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上浮或下调。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同时,招标人应将招标控制价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合同价和招标控制价是怎么确定的

6.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你好,一、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摘要】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提问】
你好,一、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回答】
二、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回答】
6.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
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回答】
什么是投标价【提问】
你好,请稍等【回答】
你好,投标报价是指承包商采取投标方式承揽工程项目时,计算和确定承包该工程的投标总价格。投标单位有了投标取胜的实力还不够,还需有将这种实力变为投标的技巧。【回答】
投标报价技巧的作用体现在可以使实力较强的投标单位取得满意的投标成果;使实力一般的投标单位争得投标报价的主动地位;当报价出现某些失误时,可以得到某些弥补。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十分重视对投标报价方法的研究和使用。【回答】
工程计量时每一项目汇总的有效数遵守的规定【提问】

7.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

招标控制价一般是按预算计算的,是一个具体的金额,没有上下浮之说。标的是招标人编制的合理限价,因为基本相同,一般不怎么区分了。控制价肯定小于等于标的。
可以这样理解:标的就是招标人最多能接受的值,但不允许给投标人公布,那样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会高于此值,某种意义上讲,标的对招标人没多大意义了,但公布控制价后,投标人一般都不会超过此值,招标人可以保证中标金额不超过预算,因此,控制价对招标人来说更实惠。招标人一般会将控制价一调整到标的价格的95-98%。

招标控制价与标的的区别

8.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制定的招标项目最高限价。在招标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投标人不能突破该限价,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