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24-05-19 12:59

1. 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017年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这样提取吗?

你第一段中所指的“男方用公积金贷款在本市A城市”是否就是指东莞呢?
如果是的话,1、结婚后,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一起办理逐月划扣,月划扣额是以双方的月缴存额为标准,与贷款月供无关,但是最高划扣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
2、不影响,女方作为配偶继续可以提取。
3、可以,异地买房也可以申请提取在东莞缴存的公积金,具体要看你是一次性付款还是银行贷款购房,两种情况下提取金额、次数、所需资料都不同。

3.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哪些

4. 东莞住房公积金如何全部提取?

法律分析:一、准备材料:1、申请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借款人签署的《加入贷款信息互通授权书》(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申请人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不需提供)。二、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窗口或受委托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办理,并出具《业务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办员不予办理,并告知原因。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缴纳房租。一、公积金作用1、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在这里要先说明一下,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必须在连续缴满3个月的前提下,才能够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除此之外,不同的情况还有不同的提取方式。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无房、无房租商品房、租公租房。2、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满一年后就可以贷款买房,一些地区连续缴纳6个月就可以贷款了,但每人只有两次贷款机会,并且想要第二次贷款还是有条件的,需要先把之前的贷款先还清,再连续足额缴纳6个月或12个月的公积金就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东莞公积金如何提取

  1  、职工按照规定齐备原材料,到公积金 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2  、经办 人员审批申请原材料,原材料详细准确无误的,给予办理;材料不全的,不予以审理,退还材料并作出解释和引导;
   3  、审核 通过 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就会转到 个人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账户中;
   4  、职工所属单位在核查职工住房公积金 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真实身份及有效证件等信息内容后,能为职工大批量代办公司提取业务;别的人员代办的,需递交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证件。
  以上就是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相关内容。
  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怎么办理    
   1  、明确剩下余款金额,明确 个人是部分还或是全款还;
   2  、申请人填好提前还贷申请书,明确提前还贷金额和提前还 款的时间;
   3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金融机构以及公积金管理处审批 ;
   4  、去银行还款部分贷款本钱, 并且在公积金中心留档。
  本文主要写的是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东莞公积金如何提取

6. 东莞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吗 这些知识点要记住

1、可以,根据东莞市公积金管理办法,目前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两个:一是离职提取,二是缴存人死亡。
 
 2、《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二)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前已设立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可申请提取本规定颁布实施当日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撤销账户。
 
 3、外市户口职工可在取得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后申请,本市户口职工在取得失业证件后申请。
 
 4、在本规定颁布实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括但不限于正常汇缴、转移、经公积金中心督促或执法后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适用此款规定情形申请提取。

7.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这样提取吗?

你第一段中所指的“男方用公积金贷款在本市A城市”是否就是指东莞呢?
如果是的话,1、结婚后,配偶的公积金也可以一起办理逐月划扣,月划扣额是以双方的月缴存额为标准,与贷款月供无关,但是最高划扣额不得超过贷款本金。
2、不影响,女方作为配偶继续可以提取。
3、可以,异地买房也可以申请提取在东莞缴存的公积金,具体要看你是一次性付款还是银行贷款购房,两种情况下提取金额、次数、所需资料都不同。

东莞住房公积金能这样提取吗?

8.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留意看清注意事项

想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在东莞,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就要好好的看清公积金提取流程,留意看清注意事项。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我经中心或三个办事处(虎门、常平、塘厦)审核后才可到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龙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适用范围及解释:
1、本服务仅适用于①在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②在本市建设银行办理了普通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2、贷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同行逐月划扣服务”;
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以下简称“跨行逐月划扣服务”。
3、办理了逐月划扣服务以后,如申请人的身份证(名字、号码)、公积金账户(姓名、证件号码)、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必须凭相关凭证及时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办理修改逐月划扣服务。
4、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服务前需先登陆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WebSite/BrowserZone/index.htm,输入相应的信息查询银行是否已发送相应贷款数据至我中心(在查到相应贷款数据的前提下才能办理)。
所需资料:
一、申请逐月划扣服务:
1.《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或《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合同》原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3.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4.①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需先到单位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5.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清单需盖经办银行业务公章)。
二、取消逐月划扣服务: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三、修改逐月划扣服务: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原件(如申请人为借款人配偶则需出示此项);
3.①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可出示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
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必须出示住房公积金龙卡;
4.关于修改逐月划扣服务内容的相关证明(如身份证变更证明、更改还款账号凭证、法院判决书等)。
说 明:
1.凡申请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借款人及配偶,必须先到单位公积金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龙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申请同行逐月划扣服务的无需此项。
2.申请、取消或修改逐月划扣服务都必须本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手续,不可委托他人(包括配偶)代办。
3.逐月划扣服务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称中心)为申请人提供的一项无需前往办事窗口审批的便民服务措施,此服务不影响申请人履行还贷义务,中心并不为申请人还贷提供担保。
4.逐月划扣服务有可能因出现异常情况或提取规定变更等因素而造成划扣失败,借款人(申请人)需在每月还款日之前查询贷款还款账户内的余额,并存入足够的资金以确保当月足额归还贷款,因该账户余额不足造成的贷款逾期责任由借款人(申请人)承担。
5.逐月划扣服务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天(T)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审批资金,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T+3)划转至指定贷款还款账户(下称目的账户),每月仅发起一次提取交易,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6.逐月划扣服务的手续费收费标准及方式:
(1)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的,属于同城行内转账,不收手续费。
(2)贷款银行为除建行外其他银行的,属于同城跨行转账,金融机构按每笔贰元的标准收取跨行汇款手续费,并在提取资金中自行扣收手续费。
7.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逐月划扣服务失败,提取资金无法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的;
(2)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中心修改的;
(3)目的账户状态异常的(注:办理了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提取资金将退回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储蓄账户,但手续费不予退回);
(4)目的账户发生变更但未及时到中心修改的;
(5)该笔住房贷款连续逾期三期或以上的;
(6)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等。
8.如因婚姻关系解除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或债权发生变更,中心按规定有权终止逐月划扣服务,申请人可根据经公证的相关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到中心申请变更。
9.对于办理了跨行逐月划扣服务的申请人,住房公积金龙卡是发起划扣的保证,在逐月划扣期间申请人需保持住房公积金龙卡状态正常,否则将导致逐月划扣服务失效。
10.逐月划扣服务在以下三种情况自动终止:①申请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②累计提取总金额已达到贷款本金,③在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注销。在本服务的履行过程中申请人自愿终止本服务的,必须到中心窗口部门申请办理终止手续,本服务方可解除。在逐月划扣期间,中心窗口部门不再受理归还该笔住房贷款提取还贷的申请,直至取消本服务满6个月后恢复受理。
11.申请人该笔住房贷款连续逾期三期或以上的,中心将停止逐月划扣服务,直至申请人还清逾期本息的次月予以恢复。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