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2024-05-19 06:54

1. 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法律分析: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第四十六条 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以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决算汇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2. 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法律分析: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第四十六条 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以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决算汇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3. 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法律分析: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它规定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和数量 、财政支出的各项用途和数量,反映着整个国家政策、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四十五日前,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或者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应当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本级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
第四十六条 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第八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以及下一级政府上报备案的决算汇总,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决算汇总,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乡、民族乡、镇政府应当自本级决算经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本级决算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预算公开在预算批复后几日?

4. 财政预算批复 内容

  1、财政预算批复包括:预算批复文号、批复预算单位申请的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内容、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政府采购安排、投资评审安排和绩效预算目标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2、总体流程是按照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步骤进行安排,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具体要求是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规定时间内下达预算指标、在下达预算指标规定的时间内公开相关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公开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可查询预算法词条。

5. 预算公开的时间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由于我市的人代会是在2022年1月26日召开,并于1月28日会议表决通过,市财政局于2月16日前批复了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要求各部门应在3月8日前在相关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因财政预决算平台进行系统更新,市财政局正积极联系技术人员并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具体更新时间以市财政局通知为准。一、公开主体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南通市财政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市本级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见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公开内容是什么?(一)政府预算公开内容1.2022年政府预算报告。2.2022年政府预算报表。具体要求:(1)各级财政(为全辖概念,包含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2)本级财政(不包括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3)政府债务预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总结: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夯实部门所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预算公开的时间要求

6. 预算公开的时间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由于我市的人代会是在2022年1月26日召开,并于1月28日会议表决通过,市财政局于2月16日前批复了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要求各部门应在3月8日前在相关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因财政预决算平台进行系统更新,市财政局正积极联系技术人员并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具体更新时间以市财政局通知为准。一、公开主体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南通市财政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市本级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见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公开内容是什么?(一)政府预算公开内容1.2022年政府预算报告。2.2022年政府预算报表。具体要求:(1)各级财政(为全辖概念,包含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2)本级财政(不包括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3)政府债务预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总结: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夯实部门所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7. 预算公开的时间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由于我市的人代会是在2022年1月26日召开,并于1月28日会议表决通过,市财政局于2月16日前批复了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法要求各部门应在3月8日前在相关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因财政预决算平台进行系统更新,市财政局正积极联系技术人员并督促各单位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具体更新时间以市财政局通知为准。一、公开主体政府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南通市财政局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财政(金)局。部门(单位)预算公开的主体为市本级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部门预算单位(见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所属部门预算单位。公开内容是什么?(一)政府预算公开内容1.2022年政府预算报告。2.2022年政府预算报表。具体要求:(1)各级财政(为全辖概念,包含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2)本级财政(不包括下级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四本预算收入表和支出表应单独制作公开,不得合并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没有数据的空表也要公开并予以说明。(3)政府债务预算公开,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财债〔2019〕8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参考表样的通知》(苏财办债〔2019〕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总结: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夯实部门所属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提出明确要求。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强化社会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预算公开的时间要求

8. 财政预算批复的内容(原则、流程、要求)

  1、财政预算批复包括:预算批复文号、批复预算单位申请的项目名称、项目具体内容、金额、功能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科目、资金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政府采购安排、投资评审安排和绩效预算目标及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2、总体流程是按照部门预算两上两下的步骤进行安排,具体步骤如下图所示:


  3、具体要求是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人大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规定时间内下达预算指标、在下达预算指标规定的时间内公开相关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附加公开政府采购及政府性债务相关信息,具体规定可查询预算法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