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优惠政策

2024-05-10 17:26

1. 成都地铁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长距离高频次持天府通卡地铁乘客 执行地铁票价累计分段优惠 保持原有优惠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此次针对长距离、高频次持天府通卡或天府通公司提供的其他电子支付方式乘坐地铁的乘客执行地铁票价累计分段优惠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八条 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定,地方铁路、专用铁路的技术管理办法,参照国家铁路的技术管理规程制定。

成都地铁优惠政策

2. 成都地铁优惠方式

法律分析:60-64周岁老年人,持城市通IC卡敬老卡(敬老优待证)乘车,在非高峰时段(每日9:00时-16:00时、19:00-末车)享受半价乘坐地铁优惠政策,高峰时段按正常票价扣费。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持城市通IC卡敬老卡(敬老优待证)乘车,在非高峰时段(每日9:00时-16:00时、19:00-末车)享受免费乘坐地铁优惠政策,高峰时段按正常票价扣费。市区在读的高中生、初中生和小学生,以及身高1.2米以上的学龄前儿童,持城市通IC卡学生卡乘车享受5折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乘客应当持有效乘车凭证乘车,不得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乘车凭证。运营单位有权查验乘客的乘车凭证。
第二十七条 乘客及其他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成都地铁免费政策

9月1日起,成都中心城区公交及地铁将对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及病故军人遗属等人员免费。成都地铁免票人群2022一、军人及其遗属      1、现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以及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自2021年6月30日起)      2、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及其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3、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及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公共汽车。      4、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文职人员,成都市户籍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人员(自2022年9月1日起)二、教师      持有《成都特级教师(校长)荣誉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人员。三、消防人员      自2021年9月30日起,成都市实施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成都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证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四、盲人      1、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及一名陪护人员      2、持港、澳、台地区残疾人证一律允许其免费乘车,其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列车。四、儿童      1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

成都地铁免费政策

4. 成都地铁优惠乘车办法

法律分析:随同成人旅行、身高l.1米至1.4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超过1.4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二十六条 铁路的旅客票价,货物、包裹、行李的运价,旅客和货物运输杂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告;未公告的不得实施。
第二十七条 国家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印制使用的旅客、货物运输票证,禁止伪造和变造。禁止倒卖旅客车票和其他铁路运输票证。

5. 成都地铁免票政策

法律分析: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及盲人等持相关有效证件到车站人工售票亭办理手续后,免费乘坐地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安全,做到列车正点到达。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旅客车票、行李票、包裹票和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

成都地铁免票政策

6. 成都地铁免票政策

9月1日起,成都中心城区公交及地铁将对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及病故军人遗属等人员免费。成都地铁免票人群2022一、军人及其遗属      1、现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士官和义务兵),以及军队(武警)院校有军籍学员。(自2021年6月30日起)      2、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及其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免费乘车。      3、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一至四级)及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公共汽车。      4、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文职人员,成都市户籍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人员(自2022年9月1日起)二、教师      持有《成都特级教师(校长)荣誉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的人员。三、消防人员      自2021年9月30日起,成都市实施在职、退休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院校学员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市内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和成都市公交集团运营的市内公共汽车。      证件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学员证》,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制、应急管理部发放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四、盲人      1、盲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及一名陪护人员      2、持港、澳、台地区残疾人证一律允许其免费乘车,其随行的一名陪护人员可免费乘坐同车次列车。四、儿童      1名成年乘客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不足1.3米的儿童乘车。

7. 成都限购政策最新2022

成都限购细则全文解读2016年10月1日成都市政府批准了房管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通知规定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以下是全文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日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政府新闻办)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3年内限制直至禁止参与本市土地竞买。四、实行区域住房限购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五、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规则,加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指导。商品住房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周边楼盘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价格进行核实后,方予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申请;同一项目分期建设销售的,价格增速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严格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管理,严禁期房转让,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后,不予变更、注销。六、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七、整治市场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整治房地产广告违法、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含有投资回报承诺、虚假承诺办理户口和升学就业等房地产广告,骗取定金、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行为,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工商等机关依法处理。八、加强销售价格监管严格查处不明码标价、违反一房一价规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申报价格、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重点核查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规定对开发企业予以资质降级处理,直至注销资质;禁止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3年内进入我市土地市场参加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购置土地。九、防控市场金融风险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项用于工程建设。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对该类机构进行全面清查,严格监管。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十、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健全“租、售、补”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十一、严厉打击造谣滋事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信息、散播谣言等行为,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个别捏造信息、虚假报道、造谣滋事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成都限购细则全文解读就先到这里,未来成都限购会不会取消或是进一步收紧,还需要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来看,成都市民可以多留意。若对相关限购知识有疑问,无论是哪个方面,都可以请本网律师来为你解答。

成都限购政策最新2022

8. 2022成都限购政策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五、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查处违规收取诚意金、虚高装修费用变相提价、伪造或虚开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本通知自2017年3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