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2024-05-01 04:15

1.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收益法:
  1、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2、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适用范围
  市场法,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2. (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三条都有,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 ,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
  收益法:
  1、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2、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适用范围
  市场法,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
  成本法,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
  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3.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前提条件\x0d\x0a  市场法:\x0d\x0a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x0d\x0a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x0d\x0a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x0d\x0a  成本法:\x0d\x0a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x0d\x0a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x0d\x0a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x0d\x0a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可以复制的。被评估资产能够继续使用并且在持续使用中为潜在所有者或控制者带来经济利益。\x0d\x0a  收益法:\x0d\x0a  1、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要求被评估资产与其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x0d\x0a  2、资产的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是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x0d\x0a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x0d\x0a\x0d\x0a  适用范围\x0d\x0a  市场法,只适用于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资产评估业务。只要满足市场法的3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运用市场法。但下列情况不宜采用市场法:1)因资产具有特定用途或性质特殊,很少在公开市场出售,以致没有公开市场价格的资产,如专用机器设备,或无法重置的特殊设备都不宜采用市场法;2)对于大多数无形资产而言,因其具有保密性、不确定性及不可重复性等特点,所以其交易价格资料往往不对外公开,评估人员无法收集其价格资料,因此不宜采用市场法。\x0d\x0a  成本法,适用范围最为广泛,原则上说,对于一切以资产重置、补偿为目的的资产业务都适用。具体而言,除单项资产和特殊用途资产外,对于那些不易计算未来收益的特殊资产及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的资产评估业务都可用此法进行评估。\x0d\x0a  收益法,一般适用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或者能够预测未来收益的单项资产或者无法重置的特殊资产的评估活动,如企业整体参与的股份经营、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兼并、重组、分立、合并均可以采用收益法。此外,可以单独计算收益的房地产、无形资产也可以应用此法。

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在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4. 资产评估三个方法中的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有什么区别?

  1、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经济寿命期内预期收益并以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以此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收益现值法常用于评估可产生持续收益的物业、企业整体资产及无形资产,在评估无形资产时,多采用收益现值法。
  2、重置成本是指以评估基准日的现行价格重新购买或自行制造取得被估资产并使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的全部成本及需承担的费用金额,是获得同样功能全新资产的全部投资额。
  重置成本法是通过测算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重置成本,用重置成本乘以综合成新率得出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3、直接比较法是指利用参照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对象的某一或若干基本特征与参照物的同一及若干基本特征直接进行比较,得到两者的基本特征修正系数或基本特征差额,在参照物交易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从而得到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类方法。

5.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理

  一、资产评估中成本法适用范围:
  1.一般适用于
  无收益(不能使用收益法),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成熟,成交实例不多(不能使用市场法),无法利用收益法、市场法等方法进行评估的情况。
  2.成本法在土地评估中应用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由于土地的价格大部分取决于它的效用,并非仅仅是它所花费的成本,也就是说,由于土地成本的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它的使用价值。
  3.房地产评估使用成本法主要对象
  政府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军队营房、机场、博物馆、纪念馆、公园、新开发土地等没有收益,也很难进入市场交易,则可选择成本法。
  二、基本原理:
  成本法是利用成本核算的原理,根据重新取得资产所需的费用项目,逐项计算然后累加得到资产的重置成本。在实际测算过程中又具体划分为两种类型:购买型和白建型。购买型是以购买资产的方式作为资产的重置过程,购买的结果一般是资产的购置价,如果被评估资产属于不需要运输、安装的资产,购置价就是资产的重置成本。如果被评估资产属于需要运输,安装的资产,资产的重置成本具体是由资产的现行购买价格、运杂费、安装调试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构成,将上述取得资产的必需费用累加起来,便可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自建型是把自建资产作为资产重置方式,它根据重新建造资产所需的料、工、费及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升发者的合理收益等分析和计算出资产的重置成本。

资产评估中成本法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理

6. 资产评估三个方法中的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有什么区别?

市场法也叫市场比较法,是选取三个以上的交易案例,将待估资产与案例进行比较修正,得出评估价值。
收益法是预测资产的未来年度的客观纯收益,按照一定的资本化率进行折算,得出资产的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在现有条件下重建或重新购置相同的资产所付出的成本,并考虑成新(各种贬值因素)后得出的评估价值。

7. 资产评估三个方法中的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有什么区别?

成本法——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法——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收益法采取收益还原思路。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回报率。收益法就是通过预测目标企业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并根据获取这些收益所面临的风险及所要求的回报率,对这些收益进行折现,得到目标企业的当前价值。企业的收益有两种表现形式:利润和现金流。由于利润受到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大,人为因素较小且企业价值最终由现金流决定使得现金流量折现的方式估算企业价值更为准确和客观。收益法在运用过程中要求以下三个基本参数能够合理取得,即企业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获利继续时间。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企业的整体内在价值的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在运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时,有两种具体折现方法:
①年金资本化价格法。由于年金资本化价格法是考虑企业未来几年的收益足以反映企业未来无限期的收益水平,这种方法一般对今后若干年内生产经营和收益水平较稳定的企业采用。
公式为:P=A / I
当企业预期收益为固定比率增长时,P=A / (I-G)。
P——评估现值
A——企业未来经营中年均收益额
I——资本化率或本金化率折现率。资本化率一般采用部门(行业)平均收益率。
G——固定增长比率
②预期收益现值之和加年金资本价格法。根据企业前几年(一般五年)的经营状况,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把预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折现。
企业现金净流量=企业利润总额-所得税+折旧-追回投资
市场法采用市场比较思路,即利用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企业价值或上市公司的价值作为参照物,通过与被评估企业与参照物之间的对比分析,以及必要的调整,来估测被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思路。价值参数表现为企业价值与可比指标的比率,因此对可比指标的选择必须要遵循可比指标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的原则。由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和利润与企业的盈利水平直接相关,自然现金流量和利润就成为了最主要的可比指标。

资产评估三个方法中的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有什么区别?

8. 资产评估三个方法中的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与收益法有什么区别?

成本法——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 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收益法——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收益法采取收益还原思路。即一项资产的价值是利用它所能获取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其折现率反映了投资该项资产并获得收益的风险回报率。收益法就是通过预测目标企业未来所能产生的收益,并根据获取这些收益所面临的风险及所要求的回报率,对这些收益进行折现,得到目标企业的当前价值。企业的收益有两种表现形式:利润和现金流。由于利润受到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大,人为因素较小且企业价值最终由现金流决定使得现金流量折现的方式估算企业价值更为准确和客观。收益法在运用过程中要求以下三个基本参数能够合理取得,即企业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获利继续时间。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评估企业的整体内在价值的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在运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时,有两种具体折现方法:  ①年金资本化价格法。由于年金资本化价格法是考虑企业未来几年的收益足以反映企业未来无限期的收益水平,这种方法一般对今后若干年内生产经营和收益水平较稳定的企业采用。  公式为:P=A / I  当企业预期收益为固定比率增长时,P=A / (I-G)。  P——评估现值  A——企业未来经营中年均收益额  I——资本化率或本金化率折现率。资本化率一般采用部门(行业)平均收益率。  G——固定增长比率  ②预期收益现值之和加年金资本价格法。根据企业前几年(一般五年)的经营状况,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把预测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折现。  企业现金净流量=企业利润总额-所得税+折旧-追回投资  市场法采用市场比较思路,即利用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已交易企业价值或上市公司的价值作为参照物,通过与被评估企业与参照物之间的对比分析,以及必要的调整,来估测被评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思路。价值参数表现为企业价值与可比指标的比率,因此对可比指标的选择必须要遵循可比指标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的原则。由于企业的现金流量和利润与企业的盈利水平直接相关,自然现金流量和利润就成为了最主要的可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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