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基本区别

2024-05-18 11:52

1. 什么是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基本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异同      新合伙企业法和新公司法两者间的本质区别是: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由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4、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有哪些区别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合伙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体现在法人资格,企业的具体形式以及运营结构等各方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什么是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基本区别

2.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谢谢

1、定义不同:
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股东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 
2、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利润分配方式不同。  
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4.企业形式不同: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扩展资料:
合伙企业
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制企业
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公司制企业
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3. 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有什么区别?

1、承担责任不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2、缴纳的税种不一致,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3、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有什么区别?

4. 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是什么,各有哪些利弊?拜托各位大神

公司制企业是一种以法人财产制度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从事较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制具有两个主要特点。第一,公司就是法人。公司是一个法人团体,具有法人地位,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现代公司制的根本特点。第二,公司实现了股东最终财产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

              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制企业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经营,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无限清偿责任。

              
我国法定公司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称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应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及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东应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区别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由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制企业和公司制企业的区别

6. 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区别:定义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利润分配方式的不同;企业形式的不同;法律主体地位的区别;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其他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 公司制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主要有以下异同:
1、不同点在于两者的定义不同、当事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利润分配方式的不同、企业形式的不同、法律主体地位的区别以及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等;
2、相同点在于两者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有独立的名称以及能独立对外签订合同等。
一、关于劳动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2、主体地位不同。
3、判断标准不同。判断行为人是雇员还是独立契约人,其根本标准在于雇主是否对其有指挥和监督的权利,如果劳务的提供方可以自行决定其工作的各项内容则应当为独立契约人,否则即为雇员。
二、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三、协议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协议和合同有区别。主要有如下区别:1.两者的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协议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2.两者包含的范围不同。协议是合同的一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3.两者订立的基础不同。协议是签订合同的基础,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同定下来。合同又是协议的具体化,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制和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8. 公司制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何异同?谢谢

(1)成立基础不同。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
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
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清偿债务,即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公司制企业的优点
1.无限存续 
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2.有限债务责任
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3.所有权的流动性强
4.资本市场的优越地位
根据方流芳教授的考证,公司曾被称为"公班衙",是对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专属称呼。在百多年的历史中,中文"公司"词义在不断的误读和重新诠释中逐渐明确为现今含义。公司制企业
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
合伙企业
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公司制企业-百度百科  合伙企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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