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莞理工学院分数线2021
2021年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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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分数线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东莞理工学院与8月18日进行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工作。具体投档情况如下:
一、省内非东莞生源投档情况
东莞理工学院理科省内非东莞生源计划高分优先投档线上一次性满档。
文科省内非东莞生源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513分,最低排位为33395名。
二、省内东莞生源投档情况
东莞理工学院理科省内东莞生源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508分,最低排位为98002名。
文科省内东莞生源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484分,最低排位为54722名。
三、粤台联合培养投档情况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粤台联合培养)理科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505分,最低排位为101327名。
文科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508分,最低排位为37101名。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档情况
东莞理工学院法国国立工艺学院联合学院(简称“中法联合学院”)共有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省内理科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479分,最低排位为132582名。
五、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协同培养投档情况
东莞理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与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设立四年制(4+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省内理科在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出档最低分为469分,最低排位为144395位。
3,2019年分数线
今年东莞理工学院在广东省内原计划招生4191人,增加计划45人,共计4236人。7月15日,我校进行高分考生优先投档录取工作,从投档情况看,我校理科生源持续火爆,生源质量强势提升。
省内非东莞生源理科最低录取分超高分优先投档线9分
我校理科广东省内非东莞生源原计划2041人,增加计划33人,共计2074人,优先投档线上出档2074人;最低录取分为504分,超出高分优先投档线9分,较2018年相应分数差增加7分;最低排位66846名,较2018年上升1373名。
广东省地方专项计划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一次性满档
广东地方专项(面向广东贫困农村地区招收农村学生)面向9个理工类专业计划招生80人,优先投档线上出档80人,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完成计划的100%。最低录取分为501分,超出高分优先投档线6分,较2018年相应分数差增加9分;最低排位70156名,较2018年上升2016名。
省内理科东莞生源保持良好态势
省内理科东莞生源原计划招生598人,增加计划5人,共计603人,优先投档线上出档312人,较2018年增加203人,高分生源比例由去年的28.9%提升至51.7%。
省内高分考生中有7人可获4万元新生奖学金
根据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广东省内理科排名前38000名的,每生奖励40000元。今年我校理科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最高录取分为550分,超出优先投档线55分,最高排位29319名。共有7名理科考生可获4万元新生奖学金,其中非东莞生源6人,东莞生源1人,较2018年增加6人。
体育艺术类招生热度持续高涨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非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16,最高排位1289;投档最低总分501,较2018年增加15分,最低排位1971,较2018年提升87位。
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03,最高排位1850;投档最低总分455,较2018年增加41分,最低排位5087,较2018年提升2589位。
音乐学(师范)专业
非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05,最高排位1201;投档最低总分491,较2018年增加12分,最低排位1967,较2018年提升58位。
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07,最高排位1107;投档最低总分481,较2018年增加16分,最低排位2692,较2018年提升181位。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首年纳入艺术类招生,生源情况良好
非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06,最高排位350;投档最低总分487,最低排位751。
东莞生源:投档最高总分507,最高排位339;投档最低总分464,最低排位:1433。
7月17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对本科院校普通文理类本科线上考生进行投档,从投档情况看:我校理科最高出档分572分,最高排位17733名;文科专业大热;中法、粤台最低投档线大幅飙升。
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分数情况表(省外)
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广东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表
4,2018年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广东省内东莞市外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东莞市内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一本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广东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粤台产业科技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体育、音乐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类别 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省一本线 省二本线
江西 一本理 29 566 554 557 527 447
艺术(术科) 16 文:340术:146 文:392术:138 文:369术:139 文:290术:128
海南 一本理 13 641 606 614 539
二本文 5 649 632 641 579
贵州 一本理 19 521 507 512 484 379
二本文 6 562 552 555 575 477
山东 一本理 9 537 521 528 435
二本文 3 545 537 541 505
四川 一本理 20 588 569 574 546 458
二本文 10 551 542 545 553 492
甘肃 一本理 16 513 501 505 483 436
二本理 8 480 465 468 483 436
二本文 9 486 473 479 502 456
河南 一本理 29 577 546 549 499 374
二本文 6 561 542 547 547 436
河北 一本理 17 583 560 565 511 358
二本文 11 565 551 554 559 441
二本理 2 513 505 509 511 358
重庆 一本理 8 551 536 540 524 428
二本理 2 502 499 500 524 428
二本文 8 511 497 502 524 434
山西 一本理 9 551 516 525 516 432
二本理 7 508 493 498 516 432
二本文 9 536 520 523 546 476
青海 一本理 10 436 404 422 403 365
湖南 二本理 6 545 522 529 513 450
艺术 14 综合:334.2 文:498术:225 综合:317.2 文:435术:245 综合:323.2 文:457术:233 文:341术:150
湖北 二本理 4 547 510 521 512 375
广西 二本理 2 513 512 512.5 513 345
安徽 二本理 2 516 513 514 505 432
云南 二本理 2 525 518 521 530 430
新疆 二本文 2 424 375 399 500 372
福建 二本理 2 487 487 487 490 378
浙江 二本理 2 563 563 563 588 490
陕西 二本理 2 471 469 470 474 425
江苏 二本理 2 333 329 331 336 285
辽宁 二本理 2 518 505 511.5 368
内蒙古 二本文 2 503 473 488 501 399
5、2017年分数线
省份 类别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省一本线 省二本线 平均分超出一本分数 平均分超出省二本线
江西 一本理 41 41 545 518 524 503 422 21
二本文 9 9 535 525 529 533 458 71
艺术 10 10 442 355 384
海南 本科理科 40 40 656 605 621 539 82
贵州 一本理 32 32 492 469 473 456 361 17
二本文 8 8 546 520 527 545 453 74
四川 一本理 21 21 549 525 531 511 436 20
二本理 6 6 514 504 508 511 436 72
二本文 6 6 527 525 526 537 470 56
山东 本科普通批理科 27 27 540 497 521 433 88
本科普通批文科 8 8 538 503 510 483 27
甘肃 一本理 16 16 486 468 471 460 408 11
二本理 12 12 448 437 439 460 408 31
二本文 12 12 491 483 485 505 458 27
河南 一本理 42 42 531 511 515 484 342 31
二本文 13 13 520 505 509 516 389 120
河北 一本理 17 17 534 518 521 485 326 36
二本理 14 14 489 476 479 485 326 153
二本文 14 14 527 496 504 517 395 109
重庆 一本理 8 8 506 495 499 492 395 7
二本理 10 10 496 466 472 492 395 77
湖北 二本理 14 14 497 476 481 484 345 136
二本文 5 5 523 504 509 528 406 103
湖南 二本理 10 10 523 506 511 505 424 87
艺术 20 20 436 366 397
广西 二本理 7 7 498 465 476 473 318 158
二本文 5 5 525 514 522 535 387 135
山西 二本理 10 10 466 451 455 481 400 55
二本文 5 5 498 488 492 518 452 40
安徽 二本理 8 8 509 483 489 487 413 76
云南 二本理 8 8 496 477 484 500 410 74
新疆 二本理 4 4 394 366 379 437 333 46
二本文 6 6 464 380 424 486 375 49
福建 二本理 9 9 439 417 428 441 333 95
二本文 6 6 478 463 468 489 380 88
浙江 普通类 15 15 564 538 548 577 480 68
陕西 二本理 6 6 444 432 436 449 397 39
二本文 9 9 497 480 485 509 457 28
江苏 二本理 10 10 324 315 319.1 331 269 50.1
辽宁 二本理 10 10 447 428 436 480 350 86
内蒙古 二本理 5 5 453 360 410.8 466 328 82.8
二本文 2 2 467 465 466 472 375 91
合计 540 540
6、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普通理科专业5190元,普通文科专业4590元,外语专业5190元,文化产业管理专业8000元,体育专业5190元,艺术专业8000元。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松山湖校区每生每年1000—1500元,莞城校区每生每年900—1500元。
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学费标准:学生赴台学习一年,根据2017年台湾与学校合作高校的学费标准为人民币2.2万至3万元,生活费、住宿费、学杂费未计入,其余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与东莞理工学院其他专业一致,不作特殊收费。
如上级规定收费有调整,则按新批准的标准收取。
7,学校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市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由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 。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提前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以良好成绩通过。2010年6月,与清华大学等61所高校一起被批准为教育部第一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2010年8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5年7月,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一级学科被授予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2015年9月被确定为第一批省市共建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截至2017年6月,学校拥有松山湖及莞城两个校区,共占地2210亩。松山湖校区占地1870亩,莞城校区面积340多亩。学校建立了以工学为重点,管理学、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设有14个学院、43个本科专业。学校有教职工1402人,普通全日制学生19310人,成人教育学生10739人
2.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分别是516分和520分。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在广东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16分,省最低排名是111500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20分,省最低排名是35800名。
东莞理工学院是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一所理工类公办本科院校,这所学院会在这两年时间更名为某某大学。
在湖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38分,省最低排名是47414名。
在湖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55分,省最低排名是35981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31分,省最低排名是18055名。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良好成绩通过。
2010年6月被批准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从2019年起,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以上内容参考:东莞理工学院-学校简介
3. 东莞理工学校2022多少分
2022东莞理工学院在广东计算机类专业录取分数线558分、软件工程专业录取分数线561分、网络工程专业录取分数线557分、网络空间安全专业录取分数线555分、通信工程专业录取分数线554分等。
普通类(历史类/文科类、物理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东莞理工学院
4.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分别是516分和520分。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在广东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16分,省最低排名是111500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20分,省最低排名是35800名。
东莞理工学院是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一所理工类公办本科院校,这所学院会在这两年时间更名为某某大学。
在湖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38分,省最低排名是47414名。
在湖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55分,省最低排名是35981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31分,省最低排名是18055名。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良好成绩通过。
2010年6月被批准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从2019年起,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以上内容参考:东莞理工学院-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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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分别是516分和520分。
东莞理工学院2021录取分数线在广东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16分,省最低排名是111500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20分,省最低排名是35800名。
东莞理工学院是位于广东省东莞市的一所理工类公办本科院校,这所学院会在这两年时间更名为某某大学。
在湖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38分,省最低排名是47414名。
在湖南招生物理类最低分数线是555分,省最低排名是35981名;历史类最低分数线是531分,省最低排名是18055名。
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良好成绩通过。
2010年6月被批准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之一,2015年9月被确定为广东省重点支持的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单位,2018年5月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成立国际联合研究生院。从2019年起,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以上内容参考:东莞理工学院-学校简介
6. 东莞理工学院2021各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东莞理工学院2021各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我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东莞理工学院2021各省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东莞理工学院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提前参加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以良好成绩通过。
7. 东莞理工学院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U1] [CU2] [CU3] 》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东莞理工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181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松山湖校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邮政编码:523808;
莞城校区: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51号,邮政编码:52310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东莞理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计划总数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六条 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为第二批本科A线。广东省以外招生批次详见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我校与东莞市台商育苗教育基金会合作开展粤台联合培养项目,首期设立工业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设计)、经济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跨境电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精密制造)、自动化六个专业,招收300名学生。学生采用“3+1”联合培养模式。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投档比例,原则上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0%投档,视生源情况而定,最高比例不超过105%。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招生计划的100%—120%投档。
体育类、音乐类的投档比例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在广东省的成绩排位优先录取。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省外招生中,音乐学(音乐教育)招收音乐类联考的考生;音乐学(舞蹈)招收舞蹈类联考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高校音乐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九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的男性身高168CM以下,女性身高160CM以下的考生请慎重报考。社会体育专业体检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普通理科专业4300元,普通文科专业3800元,外语专业4300元,体育专业4300元,艺术专业8000元,软件工程专业5500元,粤台联合培养专业学费待定。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松山湖校区每生每年1100—1700元,莞城校区每生每年900—17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 新生奖学金:
(1)凡第一志愿组填报东莞理工学院,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广东省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均可获得新生奖学金,其中按总分排序,文理科各取前10名,给予每生奖励人民币4万元,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其余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被粤台联合培养计划所属专业录取的考生符合上述要求的,除以上奖励外,可获全免赴台湾高校学习学费奖助金(约2万元人民币)。
(2)凡第一志愿被录取且正常报到的省外文科类、理科类新生:若总分在该省(市、区)第一批录取线以上的,按总分排序,文理各科最高分新生,可获得新生奖学金,给予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
2. 教育发展基金会奖学金: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杨振宁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等,金额由5000元到20000元不等。
3. 优秀学生奖学金:
(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300元到2000元不等;
(2)企业奖学金:光大奖学金、康华奖学金、新世纪奖学金、鸿发慈善奖学金、东穗奖学金、驰鹏奖学金、东莞外商协会奖学金、东莞得利钟表奖学金、新维思奖学金、国基集团奖学金、云天奖学金、广强建筑奖学金、冷阳奖学金、汇富励志奖学金、松山湖奖学金、百安石化奖学金、万善励志奖学金等,金额由1000元到5000元不等。
4.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下发名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每人2000-3000元。
(2)企业助学金:广东汇富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环顺环保器材有限公司、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通洲预制件有限公司、东莞万善美耐皿制品有限公司、东莞春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在我校设立助学金,金额由1000元到5000元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完成学业。
5.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6.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8000元。
7. 其它:学校还通过设立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22861919
传 真:0769—22861918
电子邮箱:zsjy@dgu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gut.edu.cn
招生网址:http://xsc.dgut.edu.cn/recruit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校审计监察处(纪委)
联系人:李俊祺
监督电话:0769—22861983
传 真:0769—22861983
电子邮箱:sjc@dgut.edu.cn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东莞理工学院于3月17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东莞理工学院委托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有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8. 东莞理工学院各专业2021年在广东的录取分数线!
以下为东莞理工学院各专业2021年在广东的录取分数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