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2024-05-20 01:27

1.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购买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2. 精神病人能买什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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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什么保险

法律分析:适合精神病人买的保险是社保,无准入门槛且都有人都可承保。在商业保险中都有关于被保险人故意自伤和被保险人精神和行为障碍的免责事项,即使通过核保顺利承保,也可能因免责条款规定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精神病患者可以买什么保险

4. 精神疾病患者可以购买哪些保险?

张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要为自己患有精神病的儿子买人寿保险,厦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核查后告诉张女士不能为自己的儿子买人身保险。对此张女士不是非常理解。那么,下面我们就向您介绍一下人身保险合同中有关精神病人的特殊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关于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因为,这种变化属于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但是,如果在上面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而自杀的,保险公司就应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因为,我国《保险法》第66条之所以做出上述规定,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自杀,或者在早已经打算自杀的情况之下,购买保险,为自己的亲人赚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只有是故意时,保险公司才不赔保险金。而被保险人在患精神病之后自杀的,显然自杀行为不足出于故意,而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所以,被保险人是由于患了精神病后面自杀的,不论合同成立是不是已经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都应当赔付保险金。

5. 有精神疾病可以购买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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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您好!
有精神疾病不可以购买保险,精神疾病不能成为投保人;为精神病人购买健康险和寿险类保险,大多数保险公司也都不接受承保。尤其是重疾险及寿险,承保的可能性基本为0。部分保险公司可以提供预核保服务,但承保几率也很低。
精神类疾病是一种几乎不可能完全痊愈的疾病(从这个层面来说,保险公司核保对于曾经患有精神类疾病的人等同于精神疾病患者)。复发率高,极易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自杀自伤的倾向都会高于普通人。商业保险公司的核保可能就是基于这样的考量,才会将这类客户拒之门外。

有精神疾病可以购买保险吗

6. 有精神疾病的可以买什么保险?

有精神疾病的一般还可以买以下保险,比如:
 
 1.无需运行健康告知即可投保的保险,如意外险、财险、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险;
 
 2.重疾险,只要符合健康告知要求,精神疾病患者也可投保,比如某重疾险规定,若只是轻微精神疾病,已经痊愈满一年无复发,复查结果无异常,则可以除外承保;
 
 3.防癌医疗险,一般只要不是罹患恶性肿瘤或和恶性肿瘤有关的疾病,大多可以通过其健康告知,所以精神疾病患者一般是可以买的;
 
 4.医疗险,只要符合健康告知要求,精神疾病患者也可投保,比如若精神疾病已经痊愈多年,无复发,复查无异常,还是有机会可以买的。

7. 精神病人能否买保险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您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当然,您完全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购买保险之前,身体状况确实会对购买保险有一定的影响,如果身体患有疾病,那么可能会买不了保险。那么具体哪些人不能买保险呢?细节请看这里:哪些人不能买保险?身患疾病如何成功买到保险?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因为,这种变化属于意外情况,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如果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事实在保险事故范围内,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保险金。买保险咨询薄荷保保险咨询平台,薄荷保推出了“核保查查”平台,平台已经汇集了30多万专业的保险代理人活跃用户,搭建了2万多款保险产品库,拥有数千种疾病的核保问答库,以及基于超过千万条用户真实的保险咨询语料打磨的智能问答系统。这些技术能力能够让销售顾问的专业性和效率大幅提升,同时,薄荷保会对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精神病人能否买保险

8. 给精神病患者买什么保险合适

商业保险基本上购买不了,可以参加社保或者农医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或 新农村合作医疗。 具体可以询问社保服务中心12333
精神病患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能购买保险。
我国《保险法》第55条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险,保险公司也不得承保。按照此项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不得为精神病人,当然精神病人也不能成为投保人了。
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况之下精神病人不可以成为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因此,如果要买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的话,可以指定精神病患者的亲人为合同的受益人。
当然,可以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对此法律上是不禁止的。 其次,精神病人与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我国《保险法》第61条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这里的意思是在您为精神病人购买除死亡之外的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您要指定受益人,要经精神病人的I监护人同意。否则,指定的受益人无效。 再次,如果您在购买完人身保险之后,在合同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患精神病的,保险合同不会因为被保险人的变化而失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以后患精神病自杀的,不适用《保险法》第66条的规定。我国《保险法》第66条规定,以死亡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内自杀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经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两年之后才自杀的,保险公司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做法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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