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的事情

2024-05-19 13:04

1. 助学金的事情

国家助学金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十四条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校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按隶属关系报至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第十六条 地方财政部门应按有关规定落实所负担的资金,及时拨付,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

助学金的事情

2. 嗨。你好。助学金的问题能帮帮我吗

您好!

       1、家庭成员是指与你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一般指父母、兄弟姐妹。当然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也可以包括在内。
       2、其他的,不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称之为社会关系。如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姨等。
       3、如果只是要求填写家庭成员,那就只填家庭成员:父母、兄弟姐妹即可。
       
       希望对您能有帮助,祝您的问题能够早日解决。

3. 如若获得助学金,你会怎么做?怎么回报社会?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这个信息,如果我这边获得了助学金,首先我会用着一些助学金购买我想要的书籍,然后来完成我的学习,因为我认为这些助学金都是能够让我完成学习的最好资金,并且我认为这些都是为了资助我的学习,我会用在有关于学习的地方,并且好好的读书,以后会为社会做出更好的贡献,并且以后会回报社会,用我的一己之力回报社会,希望能够帮到您【摘要】
如若获得助学金,你会怎么做?怎么回报社会?【提问】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这个信息,如果我这边获得了助学金,首先我会用着一些助学金购买我想要的书籍,然后来完成我的学习,因为我认为这些助学金都是能够让我完成学习的最好资金,并且我认为这些都是为了资助我的学习,我会用在有关于学习的地方,并且好好的读书,以后会为社会做出更好的贡献,并且以后会回报社会,用我的一己之力回报社会,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

帮我看下3.4题要怎么转换【提问】
您好,这个不在我的范围内,很抱歉【回答】
我问一下。加减乘除。他们之间有什么关联?而且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减法和除法不会算了。希望你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能让我重新。提高。减法除法的。算法【提问】
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您这边是减法和除法,有什么问题吗?请你详细的告诉我【回答】
就是不会计算@求解决【提问】
您好,你这边是要计算什么啊【回答】

如若获得助学金,你会怎么做?怎么回报社会?

4. 拿助学金的人要怎么做

今年评定了贫困生。

还是辅导员一定让我评定的,本身我比较嫌麻烦,就不想弄了,辅导员直接给我敲定了名额。

具体为什么呢。

我从小是单亲,目前我妈一个月工资一千五左右,小城镇,家中无房无车无积蓄,她一个人在家乡租着一个五六百的楼房住。

大一我的学费就是东拼西凑的,为何不申请助学贷款,因为我家没有低保证,当时正在办,家里没有关系,所以都是按照要求的手续一步一步地办,非常慢,大概是从我高三开始办,一直弄到我大二下半学期开学才办好。

(助学贷款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再聊了,已经过去整整两年了,到底什么情况我也记不清了,总之我只记得当时我和我妈拿着录取通知书站在教育局办理助学贷款的办公室里,跟对面那个女人说我家的低保证正在办,能贷款吗,对方表示,那就办好了再来,至于什么网上申请之类的,当时还专门去网吧弄了一下,结果就是没办好,到底是因为没有证件还是因为其他我已经记不清了,后来我也不需要办这个了就更没有去关注了)

大一上学手机没有换,高中一直在用的千元机,没有让我妈送,高铁票太贵,因为当时自己不太懂,没弄到录取通知书打折四分之三的高铁票(记错了,是硬卧,硬卧打折也是七五折,要坐二十六个小时),二百多块钱,被我妈骂了好久。

因为交了一万七的费用,学费住宿费医保,被我妈说了一个星期(开学前一周交的钱)你拿走了我多少钱心里没点数吗,你拿了多少钱心里没点想法吗,你取钱交学费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这是用你妈挣得钱交的。原话,忘不了。

所以我从来就知道,靠自己。

我是学美术的(这种条件还能集训就不细说了,总之我集训也没花多少钱,而且当时还有一些其他原因,复读的时候所有费用全免还有奖学金拿)。

然后专业学的还不错,所以大一十月份就去集训画室工作,也就是高考美术教育。

大一上学期工资不确定,看上课的多少,五千到八千,那时候我就生活费全部自理。大二就一万左右,目前大三,薪资稳定过万。

所以我的所有东西都是用自己挣来的钱买的,我妈过了两次生日,一次我给她买了一个最新的平板,因为家里没电视,她喜欢追剧手机我觉得太小了,电视没必要,一次我给她买了个四千多的和田玉坠。

现在在外面租房住,非常滋润,衣食不缺。

但是工作和学习的压力,真的,从六月起到来年二月,8 10 6,偶尔会到晚上十一二点,每次到十一月十二月,我都迫切的想辞职,太累了,然后为了过年那个月的双薪,忍了,过年我们就放七天,这还

5. 助学金问题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行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肩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 家庭贫困,生活简朴;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第五条 高校可按照上述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 学生可根据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 财政部根据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 ,于每年9月1日前 确定并下达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及分配名额。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当予以倾斜。

  2. 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3. 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奖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 公示结束后,由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资助学生的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备案。

  第九条 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各高校上报的国家助学奖学警资助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5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给高校。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人争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有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同时废止。

助学金问题

6. 如何正确使用助学金

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行,不铺张浪费,不滥用奖助学金。营造良好风气,不使用奖助学金相互请客,不相互攀比。再接再厉,将奖助学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或资料。心怀感恩,利用奖助学金励志成才,回报父母、学校,感恩社会,积极为公益事业做贡献。一部分作为生活费,每月计划好伙食费,也可以留一些作为零用,减轻家里的负担。             
                  1、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行,不铺张浪费,不滥用奖助学金。
  2、营造良好风气,不使用奖助学金相互请客,不相互攀比。
  3、再接再厉,将奖助学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或资料。
  4、心怀感恩,利用奖助学金励志成才,回报父母、学校,感恩社会,积极为公益事业做贡献。
  5、一部分作为生活费,每月计划好伙食费,也可以留一些作为零用,减轻家里的负担。

7. 如何正确使用助学金

1、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品行,不铺张浪费,不滥用奖助学金。2、营造良好风气,不使用奖助学金相互请客,不相互攀比。3、再接再厉,将奖助学金用于购买学习用品或资料。4、心怀感恩,利用奖助学金励志成才,回报父母、学校,感恩社会,积极为公益事业做贡献。5、一部分作为生活费,每月计划好伙食费,也可以留一些作为零用,减轻家里的负担。

如何正确使用助学金

8. 助学金是啥

国家大学生助学金不要还。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免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助学金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