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2024-05-18 18:43

1.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一、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1、档案资料保存年限定如下: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2、法律依据:根据《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1)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2)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二、档案一般定期分为哪两种档案定期一般分为三十年、十年。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2.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

档案保存年限的规定是,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十二条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本机关职能和各部门工作实际,编制本机关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有垂直领导关系的中央、国家机关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编制本系统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经国家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3. 文件保管期限长期是?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30年,短期为10年。
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十三条企业应归档纸质文件材料中,有重要修改意见和批示的修改稿及有发文稿纸或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企业对于无相应纸质或确实无法输出成纸质的电子文件应纳入归档范围并划分保管期限。企业对归档的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要进行相应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企业在研发、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国家建设、社会发展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权益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需要贯彻执行的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的文件材料,非隶属关系单位发来的需要执行或查考的文件材料;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与本企业有关的文件材料;所属和控股企业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和其他对本企业各项活动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档案局-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文件保管期限长期是?

4. 文件的保存期是如何规定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文件的保存期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资料:1、法律分析: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不超过3年;需要长期执行的,可以不规定有效期,如:废止或宣布失效某一件文件。

2、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五、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扩展资料:1、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应明确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其他规范性文件除需要长期执行的外,一般应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2、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则自动失效。行政机关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管理,及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于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摘要】
文件的保存期是如何规定的【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文件的保存期是如何规定的
相关资料:1、法律分析:一般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不超过3年;需要长期执行的,可以不规定有效期,如:废止或宣布失效某一件文件。

2、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五、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扩展资料:1、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应明确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3年;其他规范性文件除需要长期执行的外,一般应规定有效期,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5年。2、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则自动失效。行政机关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计划管理,及时对有效期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对于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应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发布,确保行政管理制度的连续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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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档案的保管期限

1987 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扩展资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规定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八条规定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百度百科-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的保管期限

6. 浅谈各种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

面对家中堆积得越来越多的文件,您决心做一番清理,可是又担心有些资料还有用,万一扔掉了会误事。那么到底哪些文件需要保留呢?法国《六千万消费者》杂志日前撰文介绍了法律对民事时效规定的改革以及相关原因,我们编译整理了与文件资料保存期限有关的内容供您参考。
  在您扔掉家中现存的一些文件之前,最重要的事是弄清楚这些文件的用途,因为它们有的代表着您享有的权益(例如商品的保修单、商家的服务承诺书),有的可以成为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例如付费证明)。当然,在权利无法行使之后,它们也就失去了作用。法国的2008年6月17日改革法将民事时效缩短了,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们可以早早就把所有文件扔掉,因为还要考虑到其他的制约因素。
  1、 保险类
  民事时效改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不大,绝大多数索赔有效期仍为事件发生之日起两年。然而文件的保存期限却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合同的性质而定。
   ·住房(habitation)险、汽车(automobile)险、民事责任(responsabilité civile)险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都要保存好,甚至直至合同撤销后10年,因为您可能会被追究过去在合同有效期内的责任。
   ·工程损失(dommages-ouvrage)险合同:保留至房屋工程结束后10年,因为该保险负责赔付10年之内发现的房屋建造商所造成的问题的修理费用。
   ·保费收据(quittance de prime)和解约通知(avis de résiliation):两年。需要保留的文件包括解约信和对方的收据。
   ·事故文件(dossier de sinistre),包括信件、发票、转帐证明、鉴定结果、医疗证明等等,无论您是责任方还是受害方:在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下保留5年;若造成了人身伤害,从责任认定之日起保留10年。
   ·人寿保险(assurance-vie)合同:终身保存。
  2、 银行类
  银行对帐单(relevés)和支票存根(talons de chèques)可以作为付款和转帐的证据。为此,按照通常的建议,您需要将这些文件保留10年,但其实5年就够了,因为超过这一期限后,即使发现错误您也无法再追究银行的责任(盗取款项的追究期限甚至只有70天)。不过,谨慎起见最好还是将文件多保存一段时间,因为对于在改革法生效前支出的款项,其时效的起始点为2008年6月19日(即相关法律在《宪报》上刊登的第二天),而追还税款的时效期可以超过5年,还有一些更久以前的付款凭证可能在查证个人之间的金钱往来时有用……总之,如果和供货商之间存在有关价格、付款、产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分歧,在纠纷解决之前不要扔掉任何文件!
   ·银行账户协议和收费表:失效后就不必再保留。
   ·对帐单:保存10年。
   ·支票和现金存款收据、转帐证明:保留至与对帐单核对无误为止。
   ·信用卡提款凭条:保留至与对帐单核对无误为止。
   ·支票存根:与对帐单保存时间相同。
   ·消费贷款合同与对帐单:还完最后一次月付款之后再保存两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
   ·购房贷款合同与对帐单:同上。但要注意,对于2008年6月19日之前签署的合同,两年的时效期自这一天算起。
  须知
  在法国公布2008年6月17日法律之前,服务供应商(如银行、包工头、修车场、管道工、搬家公司、房地产中介代理等等)对经商者欠款的追究时限为10年,对手工业者欠款的追究时限为30年。法律生效之后,这一时限均变成了两年。为此,与之相关的文件也不必再长久保留。但是,如果相关商业服务是在该条法律生效之前提供的,则追究时限的起始点按2008年6月19日计算,而不是合同签署的日期,但新时限的到期日不应晚于旧时限。
  3、 消费类
  这些文件是购买物品和服务的证据,在发生问题需要维护消费者权益或物品被盗时会用得到。如果是追讨欠款,时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购买者是个人,且为私人使用时,时限为两年;而如果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属于职业范围时,时限为5年。
   ·购物发票和收银小票:保存期限无法一概而论。在两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用到这些付款凭据——一是所购买的物品在使用中被发现有缺陷,即使商品的保修期已过;二是当商品被盗、遭遇火灾或水灾时,保险公司需要物品的所有者提供其价值证明。
   ·物品保修证明:保存至保修期结束。
   ·服务业发票(如修车场、管道工、搬家公司等):保存5年,即万一发生问题时,您可以追究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期限。
   ·修车证明:保存至汽车被卖出后5年。在这期间,如果买主和您发生纠纷,可出示此凭据说明汽车曾接受过检修。另外,如果您欠修车场费用,对方的追讨时限为两年。
  4、 税捐类
  相关文件的保存时间应视税捐的种类而定。
   ·所得税(Imp?觝t sur le revenu):税单及相关收入证明都要保存至N+3年。N即税单上所印的年份。支出证明要保存至N+4年。
   ·地方税(Imp?觝t locaux):主要包括住房税(taxe d'habitation)和地产税(taxe foncière),税单和相关收入证明保存至N+1年,支出证明保存至N+4年。这些期限反映了行政部门核实申报及更正计税错误的时限。税收金库有权在税单寄出后的4年内向纳税人追讨税款。
  5、 住房类
  不同的文件有效期从两年到10年不等。新法律规定,提供工程服务的从业者(如管道工、电工、包工头等)可在两年内向您追讨欠款。
   ·发票(注明款项已付):电费和煤气费发票保存两年;私营或公私合营机构的水费发票保存两年;地方政府或公营机构的水费发票保存4年;电话(含座机和手机)、上网、电视(含有线、卫星、宽带等)的发票保存1年,无论是最初签订的合同还是后来所做的变更(不要忘记把电子文件打印留存),都要至少保留至合同撤销后1年;阶段性维护(如清理取暖器、扫烟囱)的发票至少保留1年。
   ·产权证:保存至房屋脱手。
   ·共同房产相关文件(费用凭据、业主大会记录、与物业管理处的通信、杂费清单等):无限期保存。杂费支付证明保存10年。
   ·租房合同、房租收据、房况说明、杂费清单:保存5年,即使在此期间您已搬出了所租住房。
   ·住房补贴、个人住房补助金(APL)的账户信息和支付清单:保存两年,这也是双方对相关权益提出不同意见的期限。
   ·装修工程(包括合同和发票):至少保存10年,这是法定的最长的保质期;如果您是业主,最好保存至房屋脱手。
   6、 医疗类
  与健康问题或是住院相关的文件(如手术报告、诊断书)都很重要,一处无关紧要的创伤在几年后却可能带来大麻烦,因此您应当保留相关资料。另外,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都可以在两年内向患者追讨欠款。
   ·医疗文件(化验单、体检报告、透视片子、相关证书、处方等):无限期保存,因为它们能使医生连续跟踪您的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关事故、慢性病的资料,在病情复发时都会用到。不过,像咳嗽糖浆之类无足轻重的处方就没必要保留了。
   ·医疗保险和补充保险部门的报销记录:保存两年,这也是您和相关机构在发生纠纷时可以追究对方责任的期限。
   ·住院期间的个人花费发票:公立医院4年,私立医院两年。
  7、 司法类
  注意!民事时效法的改革修改了不少规定,尤其是在司法付费的追究期限方面。
   ·罚单(包括缴费通知和证明):保存3年。
   ·司法专业人士的酬金(包括缴费清单和证明):向司法执达员或律师支付的款项保存两年,向公证人支付的款项保存5年。
  8、 职业类
  有些文件在职业生涯结束、计算退休金时有用,因此,有必要提醒孩子们从16岁起就保留好做各种“小工”的证据。
   ·毕业文凭:终身保存。
   ·工作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退休积分清单、解雇通知、账目结清证明、停工证明:所有这些与工作相关的文件都要至少保存到退休,其中包括失业补助金支付证明,即使全国失业金发放局(Assedic)追回多发金额的期限只有3年,追回骗款的期限为6年。
  提醒:
  要善用电子文件保存信息
  将身份证件、各种证明、发票等日常文件扫描成电子文件保存在电脑里是个不错的办法,但最好再做一份备份储存在外接硬盘中,以避免电脑发生故障或被盗导致文件丢失。
  当需要出示这些文件时,按照原大打印一份就可以了。
  另外,有些银行和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及电话公司会建议用户使用电子版的发票和帐单,这不仅能帮公司节省邮费,也可以帮用户节省保存文件的空间。
  近年来还出现了一些经营电子保险箱(e-coffrefort、Digicoffre)业务的公司,帮客户保存数码文件。不过,有些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令人担心,2007年年底就有一家这样的公司倒闭了,其客户只有几个星期的时间取回委托保存的信息。

7. 工程资料保存期限的规定

在当前社会中,城市的各个角落都可能会看到一些建筑工程,对于这些工程的开展来说,也是会有一些资料文件需要妥善保管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工程资料保管期限是几年?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一、工程资料保管期限是几年      关于工程资料的保管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      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      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      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      工程档案(土建技术、质量、安全、经营;水暖、电气、外分包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列为永久保存。      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存取档案的代号,排架的依据,它反映公司档案分类体系和物理位置,必须符合唯一性、合理性和稳定性要求,并能适应计算机档号编制方法档号基本结构组成是由公司标志、分类号、(一级分类、二级分类)年度号和案卷号组成。      档案一律存放在柜内,档案按工程竣工时间分区,按工程分类,按专业分号。按先后顺序整齐存放,并填写《竣工档案登记明细表》,档案号一竣工时间一工程名称一专业一顺序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保管期限为10年的对应短期。二、工程款追讨期限为多长时间      工程款追讨期限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关于工程资料的保管期限,原则划分为永久保存、长期保存、短期保存三种,电子政务项目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的对应《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的长期,具体的规定如上。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工程资料保存期限的规定

8. 文件保存期限怎么规定?

法律分析:
根据国标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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