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法吗?

2024-05-04 15:24

1.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法吗?

公司之间借款合法。但公司之间需要依法订立借款合同,需要公司均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并且借款 合同的内容 真实合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都可以依法进行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合法吗?

2. 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借贷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企业间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
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最高法:企业为生产经营相互拆借资金应获司法保护

3.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一、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1、企业与企业借款是合法的,但不得参于借贷行为,我国法律上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是不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资金往来情况而定,并按照借款的程序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相关法律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交税吗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交税。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4.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满足条件可以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之间进行借贷除例外情况,法院应当支持借贷合同有效。公司企业等法人之间借贷有效需要:1、借贷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而不是为了避税或者以借贷营利。2、满足合同有效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3、约定的借贷利率有限制。

5.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企业间借贷合法,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
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6. 企业之间借款合法吗

有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 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借贷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企业间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借款合同为诺成合同。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属于消费借贷合同。传统民法学说认为,消费借贷合同属于要物合同,即合同的成立,不仅要双方达成合意,还必须以标的物的交付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我国的借款合同应理解为诺成合同。
即: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享权利、互负义务。贷款人负有按合同约定拔付款项给借款人的义务,借款人负有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最高法:企业为生产经营相互拆借资金应获司法保护

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借贷行为是否合法

8.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是否合法

公司与公司之间借款是合法的。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由此可见,允许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并且依法建立的借贷关系也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 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是否需要交税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交税。关联企业间资金借贷,如果融通资金约定利率低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定其利息收入并要求其缴纳相应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 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即若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利息收入并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企业之间进行借款原因可能有多方面,不过也不是所有都允许。根据规定,目前仅仅是允许企业之间因为生产、经营的需要而进行借款,其他情况下的借款则还是不允许的。至于企业借款的利率约定,也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否则的话会导致约定的利率得不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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