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什么罪才达到冻结户口

2024-05-13 13:37

1. 犯什么罪才达到冻结户口

触犯《刑法》的罪犯会被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犯什么罪才达到冻结户口

2. 冻结户口的详细规定

	关于冻结的问题,现阶段实行地区政策,因此部分地区若有明确的条例对于公民身份证到期而不及时更换的情况下会被认为失踪人口而冻结户口的,那么相关地区是可以对公民户口进行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3. 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户口?

户口被冻结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具体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涉及到动迁、征用等问题的时候,当地的户口会被禁止落户; 
这个地区要动迁了,为了管理方便,这个地区的户口全部冻结,但是,一般的是可以往外迁,不准往里进。
2、如果本人涉案有可能会限制调出; 
3、如果是人户分离的,可能在办身份证的时候要求调出并在住房所在地落户。
4、涉及重户。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另外,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曾出现过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民警在清查和核实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也会冻结此人的户籍信息。

扩展资料:
户口冻结属于有重户可疑或16周岁以上系统内无二代身份证照片等存在户口疑问的人员。
如果您是在2009年户口迁入后未办理二代身份证,您可以携带您的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件到东关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经县局审批后,给予户口解冻。如非上述情况,请您到东关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具体原因,根据具体情况解决。
户口信息冻结、解冻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六十三条  户口信息解冻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二)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十四条  户口信息解冻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请;
(二)民警调查核实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阜阳政务论坛-户口被冻结
参考资料来源: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户口信息冻结、解冻

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户口?

4. 在什么情况下会冻结户口,禁止户口的迁入?

法律上不存在冻结户口这一说,只能是限制迁入或调出。 或强制调出,主要存在于下列三种情况:
1、涉及到动迁、征用等问题的时候,当地的户口会被禁止落户;
2、如果本人涉案有可能会限制调出;
3、如果是人户分离的,可能在办身份证的时候要求调出并在住房所在地落户。
拓展资料: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落户)

5. 户口冻结是什么?

户口冻结是指集体户口的成员,离开单位后没有将户口迁出的人,空挂户口超过6个月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户口将被冻结,户口被冻结后,除了可以办理迁出手续外,其他业务不予受理。

派出所对某地区户口冻结时间为一年,超过一年就会自动解冻。

要是很急的话,可以到村大队或者民政局开证明后,把证明拿到派出所专门负责这一块的科,会有专门的人员处理。 法律上不存在冻结户口这一说,只能是限制迁入或调出。 或强制调出,主要存在于下列三种情况:

1、涉及到动迁、征用等问题的时候,当地的户口会被禁止落户;

2、如果本人涉案有可能会限制调出;

3、如果是人户分离的,可能在办身份证的时候要求调出并在住房所在地落户。

户口冻结是什么?

6. 一个人如果有两个户口请问派出所有权利冻结户口吗

有权利冻结的。本身办理两个户口就是违法的行为。需要注销一个,另一个才可以申请解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户口本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

法律上不存在冻结户口这一说,只能是限制迁入或调出,或强制调出。主要存在于下列三种情况:
1、涉及到动迁、征用等问题的时候,当地的户口会被禁止落户;
2、如果本人涉案有可能会限制调出;
3、如果是人户分离的,可能在办身份证的时候要求调出并在住房所在地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扩展资料:
当户口本被限制迁入或调出,或强制调出时,影响办身份证和其它要用到身份证的业务。也就无法办理业务,包括办理身份证。
请持户籍地社区介绍信或携带老户口本、老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核实户口信息,如果公安机关户口管理系统没有你的户口信息,请按规定申请补录户口。如果有户口信息,请及时申领户口本并及时办理二代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户口本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

8. 户口被冻结了需要些什么手续才可以恢复?

  户籍信息被冻结一般是为了防止出现重户,目前比较常见的有,长期不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并无法联系到本人的,户籍信息可能被冻结。另外,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以前曾出现过一人拥有多个户口,民警在清查和核实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也会冻结此人的户籍信息。

  户籍信息被冻结后可以向派出所申请解冻。正常情况下,解冻需分别向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由市公安局解冻。

  一、复户条件:

  原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恢复户口:

  (一)参军复退回本市。

  (二)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本市。

  (三)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

  (四)出国、出境后回本市。

  (五)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回本市定居。

  (六)持《户口迁移证》或遗失《户口迁移证》在迁入地未入户回本市。

  (七)凡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

  (八)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

  二、所需证明材料:

  除需提供入户地屋主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同意迁入的书面意见外,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参军复退回市的,凭《退伍证》、区军队转业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入户证明。

  (二)属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转学等回市的,除凭入户地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属退(休)学回市入户的,还需学校退(休)学证明,属大专院校转学的,还需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属毕业回市入户的还需提供《毕业证》。

  (三)属劳改释放、解除劳教或少管后回本市(包括假释、保外就医)的,凭释放证明(副本)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属假释和保外就医的,凭劳改、劳教部门出具的假释、保外就医证明。

  (四)属港澳同胞回市定居的,须提供原本市户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对经批准单程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港澳方取消港澳居民身份,遣返回内地的,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五)属出国后回市复户的,按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来本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和《办理户口通知》。

  2、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华侨,凭本人护照、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华侨回国定居证》。

  3、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满两年以上的(从注销户口之日起开始计算),但确实未取得国外居留权的,凭本人护照、原本市户籍证明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办理户口通知》。

  (六)经批准在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凭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

  (七)属持《户口迁移证》未入户的,须提供《户口迁移证》及书面申请报告。属遗失《户口迁移证》未入户的,须提供原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入户证明及书面申请报告。

  (八)属2004年1月1日之后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就业、学习、生活后回本市的,须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 《广州市番禺区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和原本市户籍证明、相关就业、学习、生活的证明材料。

  (九)属失踪(死亡)重新出现要求恢复户口的,需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本市户籍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街镇或居(村)委出具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提供法院解除失踪(死亡)证明。

  三、办理恢复户口的具体手续:

  (一)要求恢复户口人员,持所需证明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二)凡被批准回市恢复户口的,由入户地派出所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属本须知第一项第七点的人员需到入户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