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票据案细节曝光,这起案件造成了哪些损失?

2024-05-06 06:01

1.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票据案细节曝光,这起案件造成了哪些损失?

四年前的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出现了巨大纰漏,八个银行职员,里外联合骗取了数十亿,事情暴露后,经过社会各方的不断努力,最终追回来大部分钱财,但是仍然有7.8亿并没有追回,这在当时影响非常大。现在,一纸审判文书,将四年前的层层迷雾拨开,事情的真相最终大白天下。这么看来,这起案件,从经济上,共损失了二十亿;从社会公共资源上,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去抓捕犯罪人员归案;从银行本身来说,损失了员工、失去了部分信誉、管理的缺失。 
从经济上来讲,犯罪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转走大量资金,骗取银行近二十亿,给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八个人分别在不同的岗位工作,在票据清单、跟单资料、过桥银行、银行同业账户以及资金周转和使用的环节互相配合,用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里面混淆视听、偷梁换柱,从而骗取资金,最终所得资金按约定的分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高明,将部分所得资金用于投资,却赔进去了,导致7.8亿无法收回。
从社会公共资源来讲,追踪人员、查案人员、审判人员以及这所需的费用,都是国家在承担。虽然最终犯罪几人都被判了刑、罚了钱,还有那7.8亿的损失,在他们没有能力承担费用之前,依旧是国家为他们擦了屁股。消耗时间长、动用人力大、损失资金多,对社会也造成不良影响。 
一个银行,最重要的就是信誉,对用人,也应该是一次不忠,百次不用。这次出现了这么大的纰漏,可见银行自身的管理有缺失,对员工的筛选用人有不足之处。社会上对票据业应该加强管理和整改。这起案件,在经济上、社会上、管理上都损失极大,要牢记教训。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票据案细节曝光,这起案件造成了哪些损失?

2.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7.8亿票据案细节曝光,骗出的数十亿元资金流向了哪?

天津银行的十亿资金,都转入禾和公司朱辉等人的银行账户,由于这些资金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好处费”、“过桥费”等成本,所以第二部分的资金获得的四亿多元,基本上全部转入了吉庆村镇银行,并且这些有的人还将这些钱用于炒股。
有些时候我们防得了外人,但是防不了家人。天津银行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起初上海分行的一名叫张仲夏的员工在其他七个人在一系列的配合下,用银行承担汇票回购方式转走了,天津银行十多亿资金,同时张东夏也得到了1114万元。最后案件被揭发之后,张仲夏因为受他人贿赂,挪用天津银行资金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而吕文亮,朱辉的人均以诈骗罪判刑。天网疏疏,法网不漏,罪犯最终还是没有逃脱中国人民法律的惩罚。
张仲夏使用的这种转钱方式,叫做“不限票转贴现业务”,张仲夏利用职务之便,仅向银行提供了票据和资料,用这种方法骗取银行的资金。同时,这样的方法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张仲夏和其他七个人不得不共同合作。第一次骗去了银行九亿资金,由于吕文亮七个人对资金分配不合理和随意使用挥霍资金,所以又造成基金大量亏损,无力偿还。后来这八个人又再犯案,从天津银行转走了九亿的资金,之后又将这些钱挥霍完。
在2016年4月6日,张仲夏主动到公安局自首,最终揭露了这场是天津银行损失7.8亿元的流动资金的案件,张忠夏也以挪动资金罪和接收贿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而李文亮等七人以诈骗罪和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罚款三百万万元。除了天津银行这个案子以外,还有其他类似的案件,更加的严重,更加的恶劣。

3. 8人套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20亿,涉案8人中为首的是谁?有何背景?

8人套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20亿,涉案的八人中为首的人是张某夏,他是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同业业务部员工,经过别人张某下认识了被告吕某亮,在2015年的七月份和八月份之间,他们两个约定合作开展不需要提供票据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引用来套取银行资金来盈利,所谓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贴业务就是比如说某个企业要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货物,但是资金不够这样就可以通过到某个银行来存保证金的方式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先把款付给另一个企业。
承兑汇票一般会有一个固定的期限,最长的期限不会超过半年,在此期间拿到汇票的另另一个企业,如果想要在期满之前就拿到钱的话。就可以到银行或者是其他的机构办贴现提前拿到钱,所以这张票据就可能从一个企业到另一个企业,多次转走之后,充当了一种融资的工具,在这个案例中吕某亮等人正是没有了真实的票据,或者已经将票据做成了"一票二卖",联系到了上海合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就由该公司主要负责提供银行同业账户,过桥银行以及票据清单等用来骗取银行的资金。
经过法院的审理查明,2015年十月到2016年一月之间,被告人吕某亮和朱某等人分别在票据清单过桥银行等等一些环节,共同配合着从天津银行上海分部便取资金,在这个过程中,张某夏就利用了职务的便利,使用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从上海银行的分行挪给吕某亮等人九亿余元用来盈利,在2016年的时候,他们又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手法从天津银行上海分行挪用了九亿余元。
第一次被挪用的九亿多元,后来进入了鲁某控制的账户,第二次挪用的九亿多元,依然也是流进了鲁某控制的账户,到了后来又返回了重庆银行西安分行账户,但是在2016年的三月份,他们第二次挪用的九亿多元,至今就需要偿还了,这时候因为卢某在投资的时候发生了量的亏损,所以没有办法还银行钱,张某夏不得已自首。

8人套走天津银行上海分行20亿,涉案8人中为首的是谁?有何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