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骗局高发背后的套路是什么?应该如何防范?

2024-05-19 05:56

1. 以房养老骗局高发背后的套路是什么?应该如何防范?


以房养老骗局高发背后的套路是什么?应该如何防范?

2. 以房养老骗局高发背后的套路是什么?应该如何防范

我国在十四五期间,将会迈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传统的养老方式亟待创新,从而产生了“以房养老”等新需求。以房养老的官方定义是依据拥有资源,利用住房寿命周期和老年住户生存余命的差异,对广大老年人拥有的巨大房产资源,尤其是人们死亡后住房尚余存的价值,通过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机制的融会以提前套现变现,实现价值上的流动,为老年人在其余存生命期间,建立起一笔长期、持续、稳定乃至延续终生的现金流入。简单而言就是,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在世时,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去世后,房子归保险公司处置。  

1、以房养老的套路。
以房养老的套路简单而言就是犯罪团伙先以某理财公司代理人或业务员的身份向老年人介绍理财产品,说服老人通过抵押房产获得抵押款进而投资所谓的理财产品,承诺老人一定的年化收益;在老年人心动决定抵押房子的时候,犯罪团伙再将老人的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并许给第三方更高的利息,在收取足够抵押款后携款跑路。最终就会导致老年人既收不到养老金也失去了房子。这对于老人来说是毁灭性的灾难,犯罪分子不仅是在要老人的钱更是在要老人的命。

2、如何防范以房养老的骗局。
北京市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以房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骗局与陷阱揭底,他们将“以房养老”非法集资的作案形式归结为三大特点:一是假借国家“以房养老”政策名义,诈骗手段具有诱惑性;二是诈骗过程复杂,呈现出分工化、链条化的特点;三是以公证的方式规避法律,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房养老在我们国家是新生的事物,监管方面尚有缺失,因此老人在选择以房养老的时候尽量选择大型的专业的保险公司或金融机构的产品,不要轻易被小金融机构许诺的高额利息诱惑,以免被骗。另一方面,由于老人的法律知识匮乏,难以判断整套程序手续是否存在问题,因此在办理此项业务时候尽量找晚辈陪同或者咨询律师。一旦真的遇到了骗局,要在第一时间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帮助。

3.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4. 严查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套路”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
近期,打着“以房养老”幌子骗取老年人房产的欺诈案频频曝光。北京警方日前就中安民生“资产养老”项目立案侦查,依法刑事拘留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犯罪嫌疑人88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年轻时贷款买房,老了以后将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由上述机构支付养老费用,保障晚年生活。这一养老理念的实践源自海外,近年国内虽然也有保险公司尝试开展相关业务,但由于政策配套及市场需求等原因,投保者极少。
“以房养老”保险虽然在市场遭到冷遇,但“以房养老”骗局却很“热”。一些不法分子以各种“以房养老”项目作为道具,诱使众多老年人陷入“房财两空”的困境。目前由“以房养老”衍生出来的诈骗花样不少,有“天上掉馅饼”式的骗局——“把房子抵押借款半年,期间每月都能得到10%的高息,到期赎回房子”;有购买理财产品式的骗局——老人抵押房产,由此获得贷款并去购买特定理财产品;还有投资养老公寓式的骗局,让老人预交大量定金进行非法集资。
近年来,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子,纷纷把贪婪的目光投向老年人,而不幸掉入“以房养老”陷阱的老年人则显得尤为悲惨。在各种“以房养老”骗局中,老人们要么只得到少许利息却失去了唯一的居所,要么被骗去了房子还额外背上了巨额债务,许多涉案老年人失去房子又拿不到养老金,落得老无所依的无助境地。
当前老年人掉入“以房养老”骗局后,合法权益难以维护的局面值得深思。目前,因“以房养老”而失去房屋的受害者,很少能够追回房产。究其原因,“以房养老”骗局的涉案公司往往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特征明显,导致受害老人维权难度极大。一些老人被骗子忽悠而签下抵押房产的借款合同,还莫名其妙地签下经公证的“委托书”放弃抗辩权。获得“全权委托”的骗子可以“合法”地随意处置房产,价值数百万的房子甚至以几千元价格贱卖。
一些“以房养老”欺诈案例表明,部分“以房养老”骗局背后都有套路,甚至具有明显的“套路贷”犯罪特征。不法分子精心设计出“借款+委托售房”的模式,存在着规避国家法律的明显意图。同时,一些案件存在着若隐若现的公证机构、放贷者、委托代理人、买房人共谋勾结的痕迹。在这些“以房养老”骗局中包含多个法律关系,有老人与放贷者之间的借贷合同纠纷,还有房屋被委托代理人出售的房屋买卖民事纠纷。因此,即使行骗者被依法制裁,老人们也难以讨回公道、要回房产。
在一些“以房养老”骗局中,还存在明显的暴力行为,许多案件都是多个壮汉采取打砸方式硬闯入受害老人家中,一些老人甚至是连人带物被扫地出门、扔进楼道。“以房养老”欺诈案中,往往隐约可见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同时还有专业的财务、法律人士各司其职。这些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由不同的犯罪分子分阶段实施物色被害人选、诱骗签订合同,犯罪后期主要以威胁、胁迫等暴力手段驱赶被害人并占有其房产。
种种迹象显示,“以房养老”骗局与“套路贷”犯罪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有关部门应厘清“以房养老”骗局的犯罪特征,并参考打击“套路贷”犯罪的司法实践,及时出台法规严打“以房养老”欺诈犯罪。不能让受害者失去自己安身立命的房子,必须以法律武器脱去犯罪分子身上披着的“合法”、合同的外衣,必须迅速关闭骗子攫取老人房产的方便之门。(评论员 樊大彧)

5. 为什么很多人都说以房养老是个骗局?

以房养老是当下非常流行的一种养老方式,这种以房养老的大概是这样的,就是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依然可以居住,每个月可以领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身故或者到达规定的年龄,这时候你的这套房子就归保险公司了。

这件事是有文件可以考证的,2014年,由保监会发布的文件,在各大城市进行试点,规定投保人为60周岁以上,有独立房产权的老年人,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开展这项活动,推出各类产品。
这一由政府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的产品,并没有得到广大人民的响应,原因很多很复杂,比如,大部分老年人的子女是无法接受这一方案的,很多子女都是啃老族,父母不在就不说了,房子还不能归他们所有,自然他们是无法接受的,还有一方面原因是房价波动太大,它并不是固定的资产,保险公司和投保人都不知道谁更能受益,所以二者都不敢轻举妄动。

更重要的是,许多人透露这件事本来就是一个骗局,许多老人在几个月后就没有了收益,还被要求还款,如果无法偿还,就会把房子收走。这些公司简直就是丧心病狂呀,一点良心都不讲,说骗就骗,还骗了很多位老人。

对此,我们要提高意识,不轻易落入别人织好的骗局中,我认为有一句话说的特别的好,我们的生命已然无法掌控在自己的手中,那么我就一定要把财产全部掌控在自己的手中,保险公司雁过都拔毛,我们又如何是他们的对手呢。

为什么很多人都说以房养老是个骗局?

6. 多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的骗局,老人是如何被骗的?

这些老人通过电话了解到以房养老的模式,这些诈骗人员告诉这些老人只需要用房子抵押,无需本金每个月就可以拿到一些利息,所以有很多老人上当受骗了。

一、被电话和工作人员发的资料忽悠。这些老人刚开始都是因为接到了公司客服人员打个电话,客服告诉老人们可以做无本金理财,每个月都能拿到房子的收益,只要自己有一套房子就可以坐在家里面收钱。这些老人们刚开始也有所防备,但后来这些客服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发一些资料,劝说这些老人参与到理财当中,有很多老人都观察了很长时间才把自己的房子担保出去。有一些老人在签完合同以后,第一个月就拿到了一万多元的利息房子还是比较安全的,所以这些老人们就开始很开心的用房子做理财。虽然第一个月拿到能利息,但这些老人在第三个月的时候就没有拿到利息,这些工作人员一直在找借口拖延,在这些老人们着急的时候,却发现这家公司董事长已经不在了。并且这些老人们也都接到了仲裁方面的通知,如果他们不按期还款,他们的房子就会被第三方收走。

二、老年人都想分担些经济负担,所以会被骗。老人在年纪大了以后没有了工作能力只能呆在家里,他们也想通过自己的能力,帮助家里减轻一些经济负担,所以就会导致一些诈骗分子把目标放在这些老人们的身上。这些老人们防诈骗的意识还比较微弱,因为他们平时对网络不敏感,也很少看那些被诈骗的案例,所以他们才会轻易被这些骗子们欺骗。老人之间的传播速度还是很快的,他们在和别人聊天的时候也会提及自己做理财的事情,在拿到收益以后他们就会把好消息分享给别人,这样也就导致了很多老人都被这个骗局欺骗。

老人们的赚钱欲望也是很强烈的,我们虽然内心有所防范,但是在实际行动上还是会相信这些人的说法。特别是在拿到第一次收益以后,这些老人们就会开始彻底相信这个理财商品。现在很多老人都已经收到了仲裁消息,因为这些骗子把老人的房子拿去给第三方做担保借了很多钱,如果这些钱不按时偿还,这些老人们的房子就可能会被收走。

7. 伪“以房养老”套路有什么


伪“以房养老”套路有什么

8. 以房养老靠谱吗?什么是以房养老?

国务院日前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作为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我国将试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以房养老” 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投保人将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也称作“反向住房抵押贷款”。
那么,“以房养老”为什么越来越被关注了,它有什么现实意义吗?
以房养老五大好处:
1、解除老年人经济顾虑,延长其寿命。据国外数据统计,获得倒按揭房款的老年人平均寿命将延长2年左右。
2、防腐倡廉。如官场上流行的“59岁现象”,就因为官员在临近退休之时,对未来生活预期不良,为保持退休后生活水平而贪污受贿。
3、该模式还可以改变老年人消费观念,扩大消费。
4、启动老年人的房产金库,提高其生活质量。
5、增强老年人生活自信,保持老年人最基本的尊严及尊重。
6、保护弱势群体,利于社会稳定。“以房养老”可以帮助中低收入老年人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那么,“以房养老”问题存在什么障碍呢?
法律制度未完善。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
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9-2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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