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2024-05-06 21:22

1. 如何写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的格式如下: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答 辩 人: xx
  住所地:xxxxx号
  被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xxxx号
  因贵院受理的答辩人诉被答辩人xxx纠纷一案,现答辩人对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答辩如下:
  本案所涉xxxxx是由答辩人作为工程的发包人指定承包人A购买的,B仅是该民事行为的隐名代理人,在被答辩人提供产品不合格时,答辩人依法享有介入权直接向被答辩人索赔。
  一、在答辩人与B的来往工作联系函中,答辩人明确通知B提供至少三家以上设备供应商,由答辩人确定具体的设备供应商,然后指示B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该工作联系函及答辩人确定被答辩人为设备供应商的确认函,构成了答辩人指示B代其购买空调设备的授权行为。该授权行为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构成了间接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在被答辩人提供的空调产品不合格后,答辩人因此享有介入权,直接对对被答辩人主张索赔的权利。
  二、在被答辩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产品标识中,被答辩人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效能、规格等技术性标准,承担了明示的担保义务,该担保构成被答辩人与作为终端用户的的答辩人之间形成契约上上权利与义务。
  三、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提供承诺书做出如下承诺:如果提供空调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其直接承担经济责任,该事实进一步表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合同约定在答辩人施工地点交货,因此,该合同履行地在烟台市芝罘区沃尔玛广场。
  答辩人根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法律依据,请贵院依法驳回。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如何写管辖权异议答辩状

2. 提交管辖权异议还要答辩状吗

法律分析:提交管辖权异议还要答辩状。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如果法院审查后异议成立的,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3. 管辖权异议和答辩状一并提交吗

提管辖权异议一般是不需要进行同时答辩的,但是也是有例外的。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合法的向法院提出异议,但是否认定移送管辖,是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条件来进行判定的。
一、提管辖权异议是否同时答辩?      管辖权异议在法律上是没有答辩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对案件的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由法院对相关证据和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管辖权异议是不需要进行答辩的,管辖权异议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但本身是不需要进行答辩处理的。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二、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什么?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多数观点认为只有被告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其理由有:      (1)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交”,而在第一审程序中,有权利提交答辩状的当事人只有被告。      (2)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该条更明确规定异议主体为被告。      (3)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否则,其不应向该法院起诉,即使其后来发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也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来否定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4)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自己申请参加诉讼,说明其已经承认原告的诉讼行为,那么他应受约束不能再对原告选择的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不申请参加诉讼而另行起诉,假如他申请参加诉讼,则表明他承认和接受了法院的管辖,如果他对受诉法院管辖有异议,则完全可以不参加诉讼而另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通过支持一方当事人的主张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其诉讼地位决定其只能依赖原、被告一方,因此,其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范围,不仅包括被告,还应当包括原告、第三人。      对于管辖权异议的具体认定情况,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管辖权是否存在错误来进行认定的。      管辖权异议是否需要答辩,此时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的案件纠纷的处理中,此时如果是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话,是可以提出申请的,此时是可以运用口头形式提出,也是可以运用书面形式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和答辩状一并提交吗

4. 管辖权异议如何答辩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上诉人撤回上诉是行使处分权的体现,根据当事人处分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原则,上诉人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法院依法做出裁定。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上诉人一经撤诉,便丧失了上诉权,不能再提起上诉,并应负担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由此,管辖权异议上诉即指的是上诉人以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起的上诉。
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为上诉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间内提交答辩状,与一般的答辩期一样,也是自收到上诉状副本起十五日内。
一、管辖权异议如何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要不要答辩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必须进行答辩,当事人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之后,另一方可以选择进行答辩,也可以不答辩,这个全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另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都会选择进行答辩的。

5.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期限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管辖权异议上诉指的是上诉人以一审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起的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期限

6.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期限

一般情况下,答辩期是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
答辩期限是指被告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这个法定期限就叫做答辩期。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状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如果在15日内未能提交答辩,也可以在参加开庭的时候当庭答辩。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7.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格式范文

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答辩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答辩人名字,并就该案对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对对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予以驳回,最后答辩人签名及写上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答辩状格式范文

8.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答辩状

法律分析: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原告是不需要答辩的,应该由法院进行裁定,如果原告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